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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5

  

   

中山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以及省委李希书记对中山提出的战略定位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快推进优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研发投入占比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到2022年底,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0家,其中省级以上130家;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达到18家。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发展环保、节能、高附加值产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完成省下达我市节能降耗任务。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左右;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4万元/·年。

  ——智能制造全面推进。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0%,引导1800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争取创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6个、省级30个、市级120个;培育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8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3个。

  ——产业集群发展有新突破。产业集群发展规模稳步扩大,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转型升级作用明显。到2022年,营业收入10亿级企业达到80家,年产值1000亿级产业集群4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重点改造提升家电、电子信息、五金、机械、灯饰、服装、家具、食品、游戏游艺等传统产业,加大对水泥、玻璃、化工、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行业产能,实现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

  (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推动企业广泛开展以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为主要方向的技术提升,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在核心技术产业化、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品质提升等主要环节实现升级突破。加快建设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大力推动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三)创新产业组织形式。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激发企业活力。深入发展总部经济,推进企业以自我为主的兼并重组,打造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企业上市上板,借助资本市场,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快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努力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中型企业上档次,大中小微企业形成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格局。

  (四)促进集群发展升级。实施集群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增强集群经济引领发展能力。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带动战略,推动产业集群从制造为主向研发、制造、营销一体化发展转变,从贴牌生产向品牌化经营转变。大力推动“互联网+产业集群”,搭建集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线下体验线上销售、旅游文化购物中心于一体的产业集群O2O全产业链电子商务平台。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争取创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6个、省级30个、市级120个。产业扶持资金择优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项目。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在重点领域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化应用。支持培育人工智能龙头骨干企业,促进“AI+”产业集群式发展。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圈,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动。积极引进工业互联网骨干企业,支持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包括数据采集、平台服务和应用服务等方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重点产业,开展“登云用云”行动,实施“云化工程”,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三)实施技术创新和改造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集约用地为原则,创新人才为资源,鼓励实施工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骨干企业牵头,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技术难题,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筛选一批投资计划明确、技术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市场渠道完善的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跟踪、重点培育、优先扶持。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原则,市镇两级共同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力促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四)实施工业设计提升工程。依托大湾区丰富的工业设计资源,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优势企业开展工业设计研究,推广工业设计在优势传统产业的应用。开展新产品创新设计、试制打版、预售体验、消费行为分析,形成工业设计、制造、营销等环节持续优化的产业链。整合工业设计产品和服务,支持工业设计与商业模式高位嫁接,推动工业设计和优势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8家。

  (五)实施绿色制造行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以新能源应用为突破,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技术标准为工具,加快推进节能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广新能源应用,提高新能源在工业领域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强化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和企业。

  (六)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出台促进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建成一批为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物流、销售、品牌、检测、金融、培训等服务的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引导和支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到镇区建立子公司、子平台,扩大平台服务范围,提高平台辐射力和影响力。

  (七)实施工业电子商务工程。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营销等手段,实现个性化定制网络销售新模式。推动工业企业与移动互联网、电信运营商等深度合作,探索发展“移动+社交+位置”的精准移动电子商务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工业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支持优势传统产业集群、专业镇实施“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八)实施质量名牌双带动工程。坚持以质取胜,强化质量技术帮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培育“工匠精神”,提升全民质量意识。支持骨干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把区域品牌推广与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区域交流合作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中山制造”的认可度。强化标准引领,着力实施工业技术标准化,加快中山市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以高端联盟(团体)标准助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镇区质量提升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技术服务供给质量。

  (九)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深入发展总部经济。引导拥有多个独立法人企业的同一控制主体以资本为纽带,进行重组重整,建立总部型企业。鼓励重点企业以提升质量效益为核心,以资金、技术、品牌等优势资源,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份、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战略性联合重组。鼓励企业开展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壮大产出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快速成长为骨干企业。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优。

  (十)深化“上规上限”工程。用足用好每年2.5亿元“助保贷”担保金,引导合作银行为上规上限培育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建立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平台,通过用工、用电、用水、厂房使用、税收等大数据综合分析,引导、督促企业上规上限。

  (十一)实施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工程。充分利用大企业在自主创新、品牌影响、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鼓励大企业加强与本地中小企业合作,实现供应链本地化。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在原料供应、研发生产、市场销售等环节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支持大企业发展核心技术和产品,中小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和产品,着力打造大中小微企业紧密合作和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格局。

  (十二)“一群一策”促进优势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开展优势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试点,通过“一群一策”方式,积极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引导灯饰产业集群加强光源技术研发、拓展销售渠道和搭建资本运营平台;引导家电产业集群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打造工业物联网;引导服装产业集群企业向个性化定制和共性工厂转型;引导五金制品产业集群加强新材料研发、推广增材制造和打造共性工厂;引导家具产业集群提升柔性制造能力等。

  四、政策支持

  (一)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范围扩大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对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于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通过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市级部分按现行财政分成体制由市镇共同承担,一级财政全额负担)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优势传统骨干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中小企业生产过程关键环节的数字化升级,帮助企业生产设备上云上平台。支持产业集群提升协同制造能力,按照平台为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每个合同额的30%,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高端生产设备推广应用。对本地传统优势企业购买“中山市工作母机库”中企业生产的工作母机产品,按不超过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助,同一年度单个企业购买工作母机最高补贴300万元。对开展技术改造,需要购买市外设备的,按照市技术改造奖补政策给予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且上一年对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企业所属行业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突破5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突破10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突破300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突破500亿元的奖励5000万元。商贸流通等工业企业按相应档次金额的50%执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兼并重组。对企业并购重组且控股(或为第一大股东)非关联方企业的传统优势企业,并在本市结算的,按企业并购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于重大项目,财政资金可通过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项目兼并重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中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扶持资金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分别给予创建主体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并有效运行,经专家评审通过,可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企业获得测量管理体系(ISO10012)认证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万元。(市质监局)

  (七)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围绕优势传统企业需求建设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优势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共性工厂和快速加工中心。经认定为提供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服务的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1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平台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平台企业租赁经营场地,按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月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平台每年补助金额最高150万元;对共性工厂、快速加工中心平台,按实际设备购置额最高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平台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降低盘活闲置厂房扶持门槛,对连片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闲置厂房盘活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项目可纳入扶持范围。对入驻企业给予6/平方米/月租金资助,一定三年,单个项目年租金最高资助200万元。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目录和集约用地条件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

  (九)支持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引进和培养技能人才,新培养或引进符合我市紧缺人才导向目录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5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在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开班培训技能人才,按照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时间、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中专院校)

  (十)重特大传统优势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奖补方式和额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引导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设计、节能和清洁生产、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等领域。

  (二)强化金融支撑。深入推进政银企合作,积极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合作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授信额度。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进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开展应收帐款、仓单、政府采购订单等质押融资,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等信贷业务,鼓励企业采用债券、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三)抓好用地保障。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序化解因“两规”空间差异影响建设项目落地问题。在符合土规、总规、控规的前提下,加紧办理工业项目的用地供地手续。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3条政策措施,实施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政策。规范“三旧”改造活动,鼓励旧厂房改造,或者通过旧村庄、旧城镇改造后用于工业用途。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组合拳,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动优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四)优化投资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五个“为”。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优势传统产业发展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政策宣读培训,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镇区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六)开展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督查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落地建设、技术改造投资、示范试点项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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