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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号:中府函〔2020〕255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8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中山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围绕“湾区枢纽、精品中山”目标,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治理现代化,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面推动中山文化繁荣兴盛,为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标准,加大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投入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共建共享。充分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多方共建、全民共享的文化治理格局,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革破解工作难点堵点,以创新点亮工作新格局,实现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三、工作目标

  深度挖掘中山“敢为人先”的文化基因,弘扬“天下为公、心系百姓”的人文情怀,彰显“宜居和美、休闲精致”的文化特质,瞄准国际标准,对标国内一流,打造“伟人故里”“精品中山”“宜居文化”“博爱文化”等城市文化形象,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文化特色鲜明、文化设施网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丰富、数字文化服务先进、文兴城美文产融合的文化引领型城市。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标准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度。

  1.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关要求,完善《中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权责关系,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真落地、全覆盖、见实效。

  2.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则,制定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规范,明确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标准,规范服务方式,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品质。

  3.完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对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国家公共文化云及中山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市、镇、村(社区)三级数字文化服务的资源配置、管理和服务标准,提升数字服务能力。

  4.完善公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多渠道采集公众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评价,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5.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出台《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对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中山纪念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各镇街文化场馆、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运营的文化场馆、重大文化项目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到有关考核体系中。

  (二)健全供给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群众获得感。

  1.提升文化惠民品牌效应。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挖掘整合本土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文旅产业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不断扩大“中山合唱季”“书香中山”“绿色暑假缤纷文化”“爱阅有约”“文化馆云课堂”“星期二艺术沙龙”“粤剧文化周”等惠民文化品牌的覆盖范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位和社会影响力。

  2.提升场馆免费开放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探索免费开放的新策略和新方式,巩固和提高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水平。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征集机制和群众文化需求信息分析应用机制,推行“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菜单式、互动式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有效对接。完善“你点我送”服务机制,优化市、镇、村(社区)纵向三级和社会力量横向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配送网络,形成按需定供的服务供给模式。探索开展社群运营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体人员的文化需求。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关爱温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特殊群体需求,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无障碍设施。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面向异地务工人员、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有针对性开展特色化文化服务。继续打造“博爱100”“文化关爱筑梦中山”“七彩阳光”“扶持青少年艺术素养提升计划”“送智到家”等特色文化关爱服务品牌,形成长效服务机制。

  5.推广共享型总分馆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共享型总分馆服务体系,引导更多优质的社会文化资源、场馆、人才等进入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渠道,提升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出台相应政策,加强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和推广,吸纳更多优质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百花齐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6.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完善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活化工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推动非遗文化项目和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积极振兴粤剧等地方戏曲文化,扶持业余粤剧团队和粤剧曲艺创作,持续擦亮“粤剧文化周”“湾区大戏台”“香山大戏台”等戏曲活动品牌,深入开展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鼓励基层探索建设镇、村史馆、方志馆、农耕文化馆、家风家训馆等文化场馆,组织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传承乡村文脉、弘扬传统美德。

  7.鼓励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健全文艺精品生产激励机制,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着重打造宣传中山精神、弘扬中山历史文化、展示中山美好形象的主题性文艺作品。引导和支持基层挖素材、出题材,打造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精品,扩大中山文化影响力。

  (三)搭建多元平台,提升社会文化服务主体参与度。

  1.完善购买文化服务机制。根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细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品质化水平。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通过采购服务、委托实施、资助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2.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机制。探索以专项债、PPP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建设或运营项目。支持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地进入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服务运营、项目运作等。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赞助、众筹等方式支持公共文化项目及其他公益文化项目。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估指标,推动社会力量规范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3.推动公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制定公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面向消费终端的文旅消费补贴机制。加快文化和旅游深融合、全贯通,在游客聚集区引入影院、剧场、书店等文化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旅游景区、度假区。适应夜间经济和夜间文化消费需要,实施夜间公共文化场所灵活开放,引导社会文化机构开展夜间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的夜间文化需求。

  4.完善文旅志愿者管理机制。制定《中山市文化和旅游志愿者管理制度》,健全文化旅游志愿服务管理机制,推动文化旅游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打造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品牌。

  (四)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1.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建设水平。推进市、镇两级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推进“中山文旅云”平台建设,整合线上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完善社区文化O2O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丰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2.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运营水平。推进市、镇两级公共文化场馆数字资源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数字资源采购和更新维护机制。加大数字资源设施建设和展示推广力度,提高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和电子阅览设备的利用率。整合行政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共享工程服务点服务功能,扩大市图书馆、市文化馆总馆数字化覆盖能力,拓宽公共文化传输渠道,为群众提供多元化数字文化服务。

  3.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实效性。鼓励公共文化机构设立阅读、舞蹈、音乐、书法、绘画、摄影、培训等交互式文化体验专区,打造特色化、大众化、自助化的数字文化互动体验空间。统筹全市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进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深入开展。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文化服务”,利用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开展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广电用户由“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

  (五)鼓励创新创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1.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服务效能。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优化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文化资金使用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年报制度、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制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专业化、精细化、品质化。

  2.提升公共文化机构融通发展水平。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联盟和公共文化人才服务联盟运作机制,搭建协同服务平台,共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探索多个公共文化主体协同运作服务项目,推进各类文化场馆在文献资源、活动资源、人才资源、宣传资源、组织实施流程等方面实现互融互通、共建共享。推进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不断提升三类服务阵地的综合服务效能。

  3.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文化平台。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合作机制,共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联合湾区城市开展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孙中山文化遗产游径联游互访、“品读湾区”9+2城市悦读之旅、湾区大戏台、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中山合唱季等区域文化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共建“人文湾区”。深入挖掘孙中山文化资源,高标准建设孙中山文化交流中心,打造研究弘扬孙中山文化的重要枢纽。

  4.优化公共文化激励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突出贡献人物和项目激励机制,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镇(街)、示范项目、示范共享文化馆、示范共享阅读空间、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等,进行宣传推广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制定实施《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共文化机构和服务项目的社会效益。各镇(街)要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出台相应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地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规划保障。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市、镇(街)总体规划,结合城市总体定位和镇(街)区域功能,统筹布局公共文化设施。

  (三)加强财政保障。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纳入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范畴,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人才保障。制定全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出台市、镇(街)两级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方案。调整优化市级公共文化场馆的部门设置,加强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文博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建立中山文化智库。鼓励以购买服务、柔性引才等方式,缓解基层文化服务人力资源不足问题。打造各类工作、活动平台,为文化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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