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本规划根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中山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规划金融空间布局,部署重点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本规划是中山市各级政府推动金融业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是中山市深化金融业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
金融业绩效持续向好,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中山金融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主要金融指标稳健增长。截至2020年末,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56.3亿元,较“十三五”初期增长60.2%,年均增长9.9%;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8.1%,较“十三五”初期增加2.8个百分点,对地区经济发展贡献进一步提高。从存贷款余额来看,截至2020年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6921.7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9.6%;本外币贷款余额5711.2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4.6%。从资本市场来看,截至2020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总数为34家,“十三五”时期累计新增直接融资472.8亿元,新增上市公司10家。从保费收入来看,2020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218.1亿元,较“十三五”初期增长93.1%,年均增长14.1%。
表1 “十三五”时期中山金融业发展指标一览表
银行业经营提质提效,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时期,中山地区银行业重点发展产业金融配套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投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9家(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大型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3家、外资银行4家),比“十三五”初期增加2家;总资产7711.1亿元,较“十三五”初期增长59.8%;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至0.76%。在产品创新方面,全市银行业以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差异化融资需求为导向,精准开发推出税融贷、e票通、商品流通快贷、抵押快贷、经营置业贷、个人经营易贷等贷款产品,持续为小微企业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服务。
多层次资本市场日趋完善,融资结构明显优化。“十三五”时期,中山持续修订完善《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资本市场再融资等给予扶持补助,加快中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步伐。同时,不断健全推动企业上市联动机制,畅通后备上市企业沟通渠道,及时更新后备上市企业和后备新三板挂牌企业名单,完善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名录。截至2020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3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1家,较“十三五”初期分别增加10家、30家。此外,中山积极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大力引入国内较具实力金融投资机构进驻中山设立基金,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股权投资基金73支,基金管理机构27家,资金规模合计210亿元,较“十三五”初期增长228.1%。
保险业持续升级保障服务,居民保险理念不断增强。“十三五”时期,中山抓紧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快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成立中山市科技保险服务中心,促进保险业产品创新和服务品质持续升级,先后推出了责任保险、融资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建设工程险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实施了一系列健康医药产业保险等扶持创新型行业的保险措施。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63家保险业机构,其中财险28家,寿险35家;全市保险总资产619.4亿元,较“十三五”初期增长78.61%;保险从业人员3.76万人,行业规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壮大。“十三五”时期中山人民保险意识持续增强,截至2020年末,全市保险密度约为4936.4元/人,较“十三五”初期增加1418.4元/人;保险深度为6.9%,较“十三五”初期增加3.2个百分点,保险行业整体实现快速发展。
政策性金融工具更加丰富,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深入。“十三五”时期,中山围绕重大发展项目和产业集群建设,强化金融工具与实体经济的适配度,深入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在融资扶持方面,中山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政策,安排2.5亿元“助保贷”融资担保金为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向银行机构贷款提供增信,并且给予银行机构风险补偿,截至2020年末,累计向全市659家企业发放“助保贷”金额82.52亿元。同时,充分发挥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过桥融资”成本,截至2020年末,已累计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融资”资金773.73亿元,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超11亿元。此外,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和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全市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第二节 主要问题
金融业态不够丰富。中山对比周边城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仅有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只拥有银行业单一的金融业态,而周边城市拥有银行业+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银行业+金融租赁、银行业+信托业等多种类搭配的金融业态,且从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来看,中山地区银行机构平均资产规模266亿元,与周边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此外,中山地区缺乏保险、证券、信托、消费金融、财务公司、金融租赁等法人金融机构,且保险、证券等分支机构数量较少,较难满足本地企业、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表2 中山及周边部分城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提升。由于中山市各镇(街)在财政实力与偿债能力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地方银行信贷支持政策有所区别,部分财政实力相对较弱的镇(街)重点项目的融资能力有限。而当前中山市国有优质资产资源分散在国资委下属平台公司、各镇(街)资产平台公司,缺乏具有统筹全市资金的核心平台,导致在重点项目与薄弱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不足。同时,在服务产业发展方面,本地的五金、家电、灯具等外向型产业,大量中小企业受贸易战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影响,行业景气度下降,企业销售与利润较同期大幅减少,加上抵押担保等增信条件不足,导致企业的银行评级与授信额度下调。虽然目前中山对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包括科技部门的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市场监管部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金融部门的“助保贷”和“过桥贷”等,但受惠企业面需进一步扩大,为更多高成长企业提供信贷增信支持。
潜在金融风险增大。从全市的信贷资金流向来看,截至2020年末,贷款余额超百亿的行业有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为970.35亿元、384.57亿元、362.06亿元和212.47亿元。而“十三五”时期房地产业贷款年均增速位列第一,远高于其他实体行业。叠加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较大,挤占了新增信贷资源。由于银行机构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房地产相关行业贷款等涉房资产占比较高,一旦房地产市场形势逆转,将加大银行的信贷资产风险。此外,因疫情冲击,全市众多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了很大影响,资金压力增大导致还款困难,预计原本就有抬升压力的不良贷款率会进一步上升,银行贷款风险压力进一步增大。同时还有个别大型企业存在较大风险敞口,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中山地区部分大型企业经营预计面临一些问题,相关银行机构信贷资金或将面临违约风险。
金融人才稀缺现象严重。在我国,金融业仍是特许经营行业,金融人才的聚集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变化而变化,而中山地区金融机构和平台数量较少、实力较弱、知名度较低、层次不高,难以留住和吸引金融人才。此外,高端金融人才的培育需要金融竞争环境和国际金融工作经历,成周期长,使得这类人才供给存在较大缺口。随着中山地区金融业务规模和种类的逐步扩大,金融管理人才的数量发展跟不上需求,尤其是具备丰富经验、通晓国际金融业务运作流程、善于管理金融风险的人才供给和需求严重失衡。此外,随着地方政府承担部分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金融主管部门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充实,亟待提升监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双区”、两个合作区战略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全面展开,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开发建设,为中山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提供新空间、创造新机遇。一方面,中山作为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坐拥“湾区1小时生活圈”的地理优势,结合火炬开发区产业发展基础及翠亨新区区位发展优势,可通过积极对接广深港澳,坚定环湾布局向东发展战略,从平台、交通、创新、产业等方面发力,打造一片集装备制造、智能电子、高新科技、健康医药等产业的集聚区。另一方面,两个合作区拥有与港澳开展体制机制、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开放、通关便利、税收优惠等方面改革创新的政策优势,中山可借助与港澳地区同根同源的文化优势,加强与两个合作区的产业、科技、金融合作,汲取两个合作区先进发展经验,争取两个合作区政策红利在中山推广复制,实现产业对接与融合、提升产业国际化水平,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崛起。
深中通道建设机遇。深中通道是直连“深莞惠”与“珠中江”的首个公路通道,其建成将助力中山成为珠江西岸区域性交通枢纽,有效推动大湾区一体化发展,为未来“深中同城化”打下坚实基础,给中山经济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中山可通过打造珠江两岸“半小时对接”的湾区一体化交通网络,充分利用深圳、中山两市房价和产业的梯度差异和互补空间,承接深圳市部分产业迁移进而实现资源共享。因此,中山要抓住深中通道建设机遇,充分发挥交通枢纽优势,吸引并引导创新资源要素服务于中山经济发展,特别是利用好深圳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过程中的资源外溢和共享,带动中山金融业再上新台阶。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机遇。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相关政策陆续落地。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发展要地,在多项政策和资源的扶持下走在了国内金融业改革开放前列。2020年5月,央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这将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合作与创新领域的协调性,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随着大湾区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将有利于中山立足珠江西岸开放前沿,结合本身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中山与港澳之间的人文乡亲,在国家战略大背景下,迎来新一轮的金融发展机遇。
区域金融深化改革创新机遇。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以局部地区试点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以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为金融改革“探路”。区域金融深化改革创新为中山发挥湾区腹地的区位优势和珠三角一体化的战略优势、建设适合中山产业发展的区域金融体系提供了政策先决条件,也将成为中山打造湾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高端产业集聚地的战略机遇。
第二节 主要挑战
宽松政策溢出影响较大。在国际方面,与2019年相比,2020年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扩张幅度均在30%以上,规模和速度均是史无前例,超过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水平。各国释放巨量的流动性推升了全球的资产价格,加剧金融动荡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其对国内传染的风险。在国内方面,由于疫情期间金融机构长期高速扩张,风险持续积累,未来,随着中小微企业4万亿普惠贷款还本付息政策和其他贷款应延尽延政策退出,部分银行的不良贷款可能会暴露,加之减税降费政策退出,部分企业利润会下滑,违约概率加大,将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十四五”时期随着经济逐步改善,宽松政策逐渐收紧,在此过程中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如何在宽松政策背景下利用金融支持保障民生、创新发展动力,是中山未来几年经济工作的重点。
双循环格局下金融业发展需进一步创新。当今世界格局发生深刻演变,我国内需与外需发展不平衡,投资与消费不协调,工业比重过高且附加值低,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强化。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要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与投资、内需与外需协调拉动转变。因此,中山要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高度,逐步形成现代服务业赋能城市格局重塑的态势,推动经济新增长。但“双循环”格局下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发生深刻改变,而金融发展模式还没随之转变。在此背景下,中山金融业将如何在“双循环”发展格局下,通过金融创新有效地支持经济创新,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成为“十四五”期间最核心的任务。
周边城市虹吸效应明显。中山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北接广佛、南连珠澳、东临深港,但产业经济不及周边城市,特别是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国内一线城市具有交通网络更发达、投资环境更优越、资金实力更雄厚、产业动力更强劲、人才需求更旺盛等优势,易形成大城市虹吸效应,吸引周边地区劳动人口前往就业。周边大城市虹吸效应给中山产业经济多元化发展带来有效劳动力不足、优质资本匮乏等难题,并且在湾区同城化的发展趋势下,大城市虹吸效应或将进一步加强。如何在湾区中发挥自身优势、把握自身定位、谋求差异化发展走出具有中山特色的经济道路,是中山“十四五”时期经济建设的重大挑战。
金融科技创新给监管带来新挑战。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科技创新日益重要。在国家战略的支持和引导下,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一批新兴金融科技涌现,助推金融业数字化发展。但与此同时,传统金融监管方式陈旧、信息更新速度慢、监管范围不全面等问题逐渐暴露,行业发展与监管配套错位现象日益明显,新兴业态要维持稳定发展亟需对应的监管措施保驾护航。因此,“十四五”期间,中山既要利用好金融科技创新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要使用新兴监管技术进一步落实监管安全责任。
第三章 “十四五”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之以恒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聚力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战略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全力构建现代金融体系,为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要把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中山“一个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项工程、一个坚强保证”中,服务好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促进产融深度融合,引导金融“脱虚向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有机统一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体系,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用好中山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母基金、各镇街政府引导基金以及政策性普惠金融工具的引导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推动金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和有序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山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产业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营商环境和社会民生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推进全市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抓关键环节、补重要短板,有力牵引带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加大对中山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注重聚焦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提升中山金融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相协同的原则。既要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加快培育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又要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治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探索形成审慎包容、高效规范的监管模式,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推动金融进一步创新发展。
第三节 发展定位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主动承担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使命,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一行两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中山市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落地实施,进一步推进中山金融开放创新,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探索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金融法人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将中山打造成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
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充分发挥金融作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支撑作用,增强金融供给与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金融、科技、产业三者深度融合发展,助力中山重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引导银行业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供给,推动保险业、证券期货业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深化产融结合,有效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融资租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便利性、可持续性。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中山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城市功能品质、人民生活水平稳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金融业发展方面,中山将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现代化金融体系,打造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资产结构、社会融资结构,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新业态得到充分培育,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展现新格局,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金融业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显著提升金融助推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和支柱地位。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围绕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聚力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以打造“一区一核一圈一示范”为导向,以“1+2+3”重点任务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打造火炬开发区珠江西岸产业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翠亨新区西湾科创投融中心、东区石岐金融总部商务圈、小榄古镇供应链金融示范区金融版图,推动金融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化产融结合、深化金融生态环境改革、深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促进金融稳定运行基础更加牢固,使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领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让金融更加长久有效地护航中山经济社会发展。
到2025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380亿元,占GDP比重8.8%以上;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10600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9200亿元;“十四五”期间五年累计证券交易额超过9万亿元,上市公司数量翻一番,基金管理规模达到400亿元;实现保费收入313亿元,保险密度达到595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7.3%。
表3 “十四五”中山金融业主要预期指标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的金融空间布局
到2025年,全区产业金融体系基本完备,形成以产业基金为核心,以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为重点,建立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金融生态圈,打造珠江西岸产业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
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加大力度引入产业基金,引导投资区内产业链上下游和产业化项目。大力支持区内企业集团、上市挂牌公司设立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探索与境外科技投资机构共建国际科技创新基金、并购基金。做优做精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推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探索与专业机构建立合作,提升基金运作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区科创产业母基金和健康产业二级母基金的作用,优化基金管理制度,提升基金运作灵活度。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框架下,支持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高新区分中心和中山市投资基金协会联合探索建设基金“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前置审批、工商登记和后续监管等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打造产业金融服务链。完善产业金融政策体系,增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性,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区内对重点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引入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机构,加强与市外产业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总部合作,探索争取设立特色专营金融机构,提升金融精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区财政、区属国企联合行业龙头、金融机构或其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文化传媒、消费升级等细分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强化国有企业资本运营能力。积极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优质资产证券化,通过参股控股上市公司等方式,做大做强优质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整合资本市场资源投资培育优势产业,利用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旗下资产上市,打造“投融管退”闭环发展的产业整合平台。
第二节 翠亨新区全力打造西湾科创投融中心
到2025年,全区金融物理载体建设基本完成并实现运营,各项政策措施以及配套服务不断完善,科创投融资要素和平台逐步齐全,形成特色鲜明的临海金融发展模式,打造西湾科创投融中心。
加快金融载体建设。着力推动临海科技金融新城建设,承接深圳、香港等地区金融服务业转移与粤港澳大湾区高科技产业对接,逐步完善周边生活配套设备和场所,打造便捷生活圈,形成科创生态、金融要素、自然生态、宜居生活、人才聚合的融合圈,以优美的环境、良好的生态、宜居的氛围等提升翠亨新区打造西湾科创投融中心的核心竞争力。
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研究制定金融机构和项目引进、基金招商、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扶持政策,鼓励非银金融机构及创新型金融机构落户新区,从金融企业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支持、经济贡献奖励和社会贡献奖励,到金融高端人才引进、金融创新项目支持等方面明确具体扶持政策,形成全链条的扶持政策体系。
大力引进新金融业态。推动临海科技金融新城发展高端金融后援、科创要素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资产管理和科创中介服务机构,构建科创投融资服务体系。结合新区产业布局,围绕科创项目、核心技术和科创人才,大力发展天使基金、风险基金和私募基金,建立科创孵化体系,实现科创项目和企业从种子阶段、早期阶段到发展阶段的全面覆盖。紧抓国家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发展机遇,积极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发挥公募基金作为普惠金融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资金聚集和财富管理。
用好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优先支持新区内的科创企业用好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政策,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支持处于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规模内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三节 东区、石岐街道联合打造金融总部商务圈
到2025年,通过依托盛景尚峰金融商务区、岐江新城商务区、完美金鹰大厦等区域的便利交通条件和高度集聚的传统金融效应,推动东区、石岐街道联合打造以银、证、保传统金融总部为重点、新兴金融聚集发展为特色的金融商务圈,进一步提升市区的资本吸纳能力、人才集聚能力、服务辐射能力,增强中山金融发展能级。
加快集聚高端金融资源。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发挥重点金融机构的引领示范效应,打造“金融楼宇”集群,成为中山金融业载体“新名片”。积极引进总部金融、国际金融、金融控股、金融要素市场等高端金融业态入驻商务圈,进一步提升金融集聚层级。
打造具有高新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发展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传统金融业态,着力发展创投基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科技等金融新业态,大力探索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协同发展的新路径,大力探索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推动金融业务创新。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以及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创新业务,支持新兴金融服务机构开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助推中山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机遇,吸引新兴金融科技企业入驻,以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质量、风险管理水平以及产融对接效率,建设中山金融科技发展先导区。
第四节 小榄镇、古镇镇探索创建供应链金融示范区
到2025年,完成全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并实现运作,推动小榄镇、古镇镇打造特色供应链金融服务子平台,并探索供应链金融相关产品服务创新,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关键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小榄镇、古镇镇本地龙头企业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客户、数据、信用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核心企业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合作,优化对供应链的汇率风险管理。优先支持小榄镇、古镇镇信用良好、产业链成熟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搭建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由市属国有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搭建全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连接金融机构、小榄镇和古镇镇供应链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等主体数据信息,推动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其他供应链参与主体有序共享公共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支持供应链金融专业化经营。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供应链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展政府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的行业结算特点,以及不同交易环节的结算需求,拓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提升供应链支付结算效率。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嵌入供应链环节,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开展抵押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为上下游链条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提升供应链金融风控水平。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将应收应付、仓单货单等担保权益信息统一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支持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通过运用金融科技建立全流程线上业务监控模式,严防重复质押、空单质押、虚假标的、虚假交易等,强化真实性审查和合规操作。严禁非持牌金融机构以供应链金融名义设立资金池,强化供应链金融数据的治理和保密管理。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积极参与大湾区金融合作、金融开放、金融创新,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支付结算便利化,加强大湾区金融业务联动,做大做强金融组织体系,打造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一)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支付结算便利化。
提高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鼓励中山地区银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提高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的占比。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贸易从业者开立个人外汇账户,通过外汇储蓄账户收取小额货款,支持中山地区银行机构落实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
争取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扩大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参与主体,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
丰富粤港澳跨境支付服务应用场景。推进粤港澳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业务、粤港澳“跨境钱包”落地中山,扩大支付宝(港版)、微信香港钱包、云闪付港澳版的受理范围,为在中山生活、工作、旅游的港澳居民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支付服务。争取将中山纳入港澳地区代理见证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试点地区范围。
(二)加强大湾区金融业务联动。
积极引入港澳金融机构。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分支机构等方式在中山开展业务,支持港澳银行机构在中山同时设立分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中山设立经营机构,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中山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债券。支持中山地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的会议活动,有效对接大湾区绿色金融资源。
积极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以按揭付款方式将其在中山购买的商品房抵押给境外银行,或将其在中山合法持有并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抵押给境外债权人,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重点支持中山不动产在澳门进行线上跨境抵押登记。
推动大湾区金融机构合作交流。加强与香港联交所等金融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山企业探索境外上市融资。支持香港、澳门金融平台机构在中山举办融资推介活动,搭建中山与港澳银行、银企的合作平台,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
深化与两个合作区的金融合作。重点推动中山金控与前海金控、横琴金控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在两个合作区重大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企改革并购重组、城市更新改造、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金融业务合作。鼓励两个合作区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到中山开展金融业务。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复制推广两个合作区在外汇管理便利化、跨境贸易金融、跨境保险、资本项目可兑换、监管科技等领域的成熟模式。
(三)做大做强金融组织体系。
探索新设金融法人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设立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支持外资设立或控股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在中山落地。支持中山金融机构、企业探索设立、收购、参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提升金融分支机构数量。重点吸引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机构到中山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入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到中山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中山设立专业化经营分支机构。
支持中山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做精存贷款、支付结算、代理、银行卡等传统业务,积极发展咨询顾问、资产管理、托管以及交易、外汇、债券等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大力提升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支持中山农商银行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重组、发行债券融资等方式增强资本资金实力。支持中山农商银行积极争取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着力降低不良资产率,盘活存量资产。
推动村镇银行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小榄村镇银行、古镇南粤村镇银行、东凤珠江村镇银行发挥贴近农村、熟悉农民的优势,提升在乡村的获客能力以及产品与客户的匹配度,加强与镇(街)政府合作,深耕本地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做实做好普惠金融。
做大做强中山金控。加大中山金控资本金投入力度,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推动市属金融资源整合,稳步提升公司评级。积极探索市场化改革,盘活所持有的产业基金,加快组建重大产业基金,提升投融资能力。
第二节 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级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级,加快完善政策性“三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为中山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提供强力金融支持。
(一)完善政策性“三融”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优化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完善科技信贷入池企业库,将紧跟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技术发展方向、中山产业发展实际的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于国家、省科技计划立项企业,适度放宽科技信贷入池条件。做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持续扩大企业质押融资范围,实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混合质押,适度提高单笔贷款支持额度。
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做精中山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创业,并针对不同行业特性,在投资周期、投资阶段和比例上进一步优化。探索由市财政资金牵头,联合大型企业或基金公司共同成立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通过母基金与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细分领域子基金,投资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支持的科技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中山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
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推动中山地区银行机构充分利用好国家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的信贷定向支持。
(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推动科技金融专业化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在中山地区设立科技金融分行和支行、知识产权专营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分公司、科技保险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
创新科技企业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通过提供并购贷款,鼓励科技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针对科技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研发具有特色的信贷产品或金融服务。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突出“扶持性”,提供系列小额担保贷款;对成长期科技企业突出“特色化”,提供批量特色融资服务;对成熟期科技企业突出“全能性”,提供一揽子、全方位金融产品。
大力发展科技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特征的科技保险产品,研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融资、并购等提供全方位保险服务,创新“人才保”系列产品,分散转移创新创业风险。
(三)推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产业升级改造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中山产业特点,创新针对传统特色产业改造升级、绿色发展的专项信贷产品。重点引导银行机构与古镇镇、三角镇、南头镇和大涌镇等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灯饰、红木、家电、五金、服装等中山特色传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加强对重组并购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发放并购贷款,支持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支持龙头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开展兼并重组,重点筛选和推荐一批生物医疗、高端制造、新材料、太阳能光伏等成长性较好、科技含量高但缺乏一定流动性的中小企业作为并购重组标的,实现双赢。
加强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加强对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国有企业通过每年留存一定比例利润的方式,设立专项基金,通过项目贷款、项目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上下游新基建重点项目,精准支持全市新基建行业发展。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合规发展,加强上市宣传引导,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培育扶持一批上市企业。夯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基础,每年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拟上市企业入库,实行动态管理,优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IPO上市、重组上市、挂牌,加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和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境内外并购重组实现规模扩张和产业转型,充分利用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公司债、绿色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做强主业。充分发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协调机制作用,协调推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优化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环境。出台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鼓励各类投资者设立私募股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持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山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入优势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城市更新基金,增强资金供给能力。
提升债券市场利用水平。引导企业利用创新创业债券、绿色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创新型债券融资,大力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证券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资产证券化成为重要融资渠道。完善债券发行增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发债担保增信,构建与专业增信机构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探索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全周期服务机制。开展中山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领航行动”,夯实“引航”基础,加强“航队”建设,建立分层分类梯度培育库,实施“优航”计划,启动“护航”工程,为企业上市提供“意向-后备-股改-辅导-申报”全周期服务,着力助推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智能美居等优势支柱产业集群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建立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外向型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等多层次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形成1家市值1200亿元以上、2家市值500亿元以上、5家市值300亿元以上、10家市值1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梯队,有效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
第三节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增强金融供给与服务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积极引导银行业加大金融供给,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提升证券期货业发展水平,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满足实体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引导银行业加大金融供给。
加强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围绕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推动中山地区银行机构向总行争取信贷资源和政策倾斜,吸引更多金融机构与中山开展战略合作。支持银行机构通过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方式,合理确定重大项目信贷额度,防止多头授信、盲目授信。
重点支持产业现代化发展。引导中山地区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科学制定信贷计划,针对家电、家具、灯饰、五金等传统产业高端化发展,以及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光电信息、精密制造、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理设置授信总量、设计授信结构,提供差异化信贷产品服务。
健全银企对接常态机制。加强中山地区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化和平台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融资对接效率。推广政银保、政银担等多方合作模式,建立健全补偿、代偿、贴保、贴息等相结合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二)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完善政策性保险体系。不断强化保险对民生事业的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加强责任保险宣传和推广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民政救助服务,为低保户、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提供意外伤害、健康等综合保险保障。拓宽学生平安保险市场,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加大中央、省级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推广力度,提高种养主体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知晓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稳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积极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探索农险巨灾保险,为农作物、农产品提供全面保障。
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制造企业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机构合作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支持更多保险公司为无抵(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和保险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债权、股权、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引进各类保险资金支持中山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龙头产业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
(三)加快提升证券期货业发展水平。
推动中山地区证券分支机构提升管理层级,依托总公司的业务优势和服务功能,实现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为企业股权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提供定制化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证券分支机构开展资本市场培训或讲座,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上市辅导等专业服务,为上市企业提供定增、债权融资和兼并收购等中介服务。提升证券业发展质量,鼓励证券分支机构完善合规风控、运营管理、财富管理等组织架构,加强构建功能有效的分公司中后台部门,为分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风险合规内控支撑。鼓励证券分支机构提高财富管理水平,加强居民财富管理的观念教育,普及各项理财产品、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流动性等特性的知识,提供专业理财服务,提升金融产品消费能力,增加居民资产性收入。支持中山地区期货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套保制度框架、套保方案设计、人员培训等服务,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作用,帮助企业规避价格风险。
(四)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
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质量。推动中山地区地方金融协会立足于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应对能力,引领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资源共享、创新发展,为地方金融组织生存与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良性环境。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通过细分市场、特色经营、全程风控、开发运用大数据等措施,努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围绕服务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和重点企业债务融资,着力优化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提质增速,围绕特色产业和领域做精做强,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打造科技融资担保模式。
探索设立新兴地方金融组织和服务平台。支持大型企业、持牌金融机构在中山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探索搭建知识产权评估、信用评级、征信服务平台,补充全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短板。
第四节 深化产融结合,增强区域经济活力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壮大绿色金融产业,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小微企业、绿色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深化产融结合,打造中山金融与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打造“农业园区+金融”模式,支持金融机构采取银行授信、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为园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围绕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特点,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产品适配性。打造“农村信用+金融”模式,加快推进整村授信工作,多渠道整合农村信用信息,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为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供信用贷款支持,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
推动科技赋能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推广“省中小融”“粤信融”等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融资在线化、智能化。加大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络支付等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着力推动移动支付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缩短流程简化手续,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以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为抓手,推动中山移动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重点领域深度应用,打造城乡一体化的智能支付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和养老机构通过广泛应用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搭建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增强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创新金融服务于医疗保健、康复诊疗、休闲养生等领域的手段和模式。
进一步完善线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社区、走进园区,为小微企业、“三农”、居民提供更精准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引导和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加快村镇空白网点布局,实现村镇全覆盖。
强化融资担保机制建设。创新政府引导、担保和再担保、银行风险共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探索出台贷款贴息贴保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敞口。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挥保险的保障和增信功能,引导保险、银行、政府共担风险,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小额贷款可获得性。
争取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盘活农民存量资产、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各项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引导银行机构完善内部“两权”抵押贷款制度,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二)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加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绿色分行、绿色支行或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中山农商银行发行以绿色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绿色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动中山农商银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促进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行为的支持力度。
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山绿色产业和项目信贷的支持力度,重点向节能减排、生态农业、绿色建筑、黑臭水体整治等领域倾斜,支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特许经营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等绿色债券。
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车险等业务。推动将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或相关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加强保险机制与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配套政策的协调配合。鼓励保险资金支持绿色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及园区建设。
(三)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
推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具有优势产业背景的企业在中山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和专业子公司,不断优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或审批的工作流程,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鼓励新设立新引进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做大做强,积极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渠道。
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特色业务。围绕“一带一路”、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鼓励新设立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扩大高端装备进口,推动中山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增强高端制造能力。支持新设立新引进的融资租赁公司参与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探索发展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发展家用轿车、家用信息设备、耐用消费品等融资租赁,扩大国内消费。
第五节 深化金融生态环境改革,增强中山金融实力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深化金融生态环境改革,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金融文化氛围,建设金融软环境,提升城市金融竞争力。
(一)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结合中山金融产业发展现状,明确金融人才聚集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加大对金融人才服务保障力度,吸引国内外金融人才积极投身中山建设。
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借助全市人才政策,重点招引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战略思维、熟悉国际金融规则和海内外金融市场运作、掌握政策法规规范、专业知识扎实、市场敏锐度高、分析判断能力强、风险控制意识强、沟通能力好的金融发展人才。立足中山发展实际,支持各金融机构与名校、名企合作,积极开展金融人才大型培训活动,促进高端金融人才交流学习,提升本地金融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完善金融人才跨区域、跨部门交流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范围和频次,加强与香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金融中心城市人才交流,提升金融人才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思维。
提升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立足金融监管新形势新要求,培养选拔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监管人才。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普及,将金融知识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各级政府分管或从事金融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金融知识专题培训,提升干部的金融知识水平,以便更好地为金融发展服务。定期向各金融机构征求熟悉业务、责任心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金融骨干名单,建立金融干部储备库,继续探索推行金融机构业务骨干挂职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强化岗前辅导,制定更加完善的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激发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发挥自身优势,传输金融工作方法和理念,助力基层金融工作。
(二)营造良好金融文化氛围。
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塑造具有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金融人文精神,大力提升中山金融文化软实力,扩大提升中山金融在大湾区及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举办金融高峰论坛,参加各大金融交易博览会,宣传和推荐中山金融政策,争取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在中山举行。针对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创新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人才,通过报纸、新闻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正面表彰和宣传,营造支持金融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提升居民金融素养。依托产业园、居民社区,广泛开展金融文化、金融理财、金融服务等宣传活动,发动中山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分行和农业银行中山分行等金融机构员工,深入乡村开展现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设立金融书店或金融知识驿站,为金融人才日常交流、普及居民金融知识提供便利场所。
加强金融研究。聘请具有专业特长、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决策咨询能力的专家学者为中山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咨询,鼓励专家学者参与全市金融领域相关课题研究咨询活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集聚中山。
深入推进金融反腐。通过金融监管部门、政府和行业协会多方联动,引导金融机构把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纳入机构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公司治理和员工行为管理,推动清廉金融进岗位职责、进业务流程、进制度规范、进考核评价,着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金融腐败侵蚀的免疫力。
第六节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金融风险防控
“十四五”期间,中山将深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金融风险警示教育,筑牢安全屏障。
(一)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用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以及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政策,解决中山地方金融监管授权缺位、手段缺失、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强化市、镇(街)金融工作部门与中央驻中山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动,建立金融风险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沟通的交流机制。加强金融司法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金融案件信息及时共享,探索设立金融法庭,提升金融审判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完善市、镇(街)金融工作部门职能设置、人员配置,充实金融工作部门力量,在监管地方金融业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上形成市、镇(街)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规范化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体系,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类金融企业监管等行政执法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构建由市金融、市场监管、公安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级金融监管与联合执法体系,加强监督与执法配合联动。
强化监管科技应用。主动与“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和省非现场监管系统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涉众金融领域风险的监测预警。继续用好“中山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进一步整合互联网舆情信息、政府行政资源数据,推动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做好数据信息统计分析与利用,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企业信贷信用、互联网金融及各类交易场所、影子银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强化对证券领域、私募基金领域的风险整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严格金融风险源头管理,严把准入关口,坚持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山地区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认真落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测制度和区域重点行业授信风险监测制度。
加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经营、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非法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等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兴风险点,推动各镇街把防控涉众金融风险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金融活动,遏制案件高发态势,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
(三)加强金融风险警示教育。
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互联网金融、非法金融活动等知识普及宣传,提升居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采用制作专题影视作品、发布公益广告、举办公益讲座和公益活动,在大中小学开展金融理财知识和识别非法集资教育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做好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工作。推动中山市地方金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引导,协调、督促会员单位建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和规定,通过协商和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投诉,促进纠纷调处机制运行。
第六章 “十四五”时期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金融”
推动全市金融系统党员和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党建+金融”,全市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必须坚定不移把党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促进党的领导与全市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和业务经营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中山金融系统深入贯彻落实。
第二节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中山市金融规划发展落实协调机制,制定重大事项研究和审议制度,不断提升各项金融工作的落实效率。完善市镇(街)两级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共享,协同推进规划稳步实施。加快镇(街)政府金融管理和行业协会建设,提高全市金融治理水平,为金融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节 发挥政策指引,加大扶持力度
研究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出台金融业专项扶持政策,对机构落户和展业、金融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金融创新、金融新业态发展等进行奖励和补贴,加大对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调动各类金融资源服务中山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政策指引作用,切实推动金融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第四节 加大招商力度,推动资源集聚
制定专项金融招商引资政策,并制作宣传推介视频,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在全球范围招商。加强与招商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招商合伙人新模式,积极开展基金招商、股权招商、科技招商、展会招商等多种方式,提高招商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强化招商引资意识,优化项目推进与督导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金融中心合作,通过合办峰会论坛、人才交流培养等模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源落地中山。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领,强化氛围营造
多渠道宣传推广金融发展规划,使公众深入了解金融在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开展各类金融政策解读工作,有效提高公众金融发展认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金融发展建设,创新公众参与形式,营造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金融规划推进的各项反馈工作,增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市支持金融发展壮大的合力。
第六节 实施动态管理,完善评估机制
强化金融规划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阶段目标和任务,严格落实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探索金融规划落实情况的反馈和考评机制,加强阶段任务的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科学评价金融规划各项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推进情况。结合宏观形势变化及中山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完善金融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推进规划的有序、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