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岐江新城M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岐江道(石排涌段)维护〉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8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岐江新城M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岐江道(石排涌段)维护》成果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通知》等相关要求,因此,同意《中山市岐江新城M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岐江道(石排涌段)维护》(下称《控规维护》)。
二、你局要会同东区街道办事处加强认真执行上述规划条件,加强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该项目实施建设时相关技术规范及管控要求,不得随意调整。同时,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
三、你局要在上述地块细化维护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