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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中府函〔2024〕4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中山市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整了《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民众街道沿江能源化工建材基地危险化学品企业巨灾应急预案》事项从当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撤销。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