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三乡镇乡泉片区(2204单元)和温泉片区(22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登贤路局部调整〉的请示》(三乡府请〔2024〕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三乡镇乡泉片区(2204单元)和温泉片区(22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登贤路局部调整》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三乡镇乡泉片区(2204单元)和温泉片区(22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登贤路局部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三乡镇乡泉片区(2204单元)和温泉片区(22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登贤路局部调整(2024)》(下称《控规》)。
二、你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控规》的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控规》内容;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并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