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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板芙镇智装园片区(2001单元)和东北片区(2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创业路局部调整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4〕10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板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板芙镇智装园片区(2001单元)和东北片(2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创业路局部调整〉成果的请示》(板府〔2024〕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板芙镇智装园片区(2001单元)和东北片区(2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创业路局部调整》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板芙镇智装园片区(2001单元)和东北片区(2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创业路局部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板芙镇智装园片区(2001单元)和东北片区(2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创业路局部调整(2024)》(下称《控规》)。

  二、你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控规》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的严格实施,并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