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芙镇人民政府:
《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板芙镇里溪村村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请示》(板府〔2024〕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有关要求,同意你镇启动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村庄规划,成果根据《中山市规划分区及编码体系研究》命名为《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C2004单元)村庄规划》(以下简称《村规》),报批成果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上述《村规》编制过程中,应做好现状权属及存量建设用地基础调查,严格遵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强制性内容,充分征求权属单位(含市土储中心、城建集团)意见。
三、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村规》方案,加强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衔接,落实“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确保规划各项内容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要求。
四、上述《村规》方案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材料。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