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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西部产业园小榄镇高沙联胜片区A单元规划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4〕28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西部产业园小榄镇高沙联胜片区A单元规划〉成果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4﹞9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西部产业园小榄镇高沙联胜片区A单元规划》(简称《单元规划》)规划成果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单元规划》,经批准后的《单元规划》成果直接替代对应范围内的原控规;成果中的片区统筹规划刚性管控内容作为片区内其他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依据。

  二、你局要会同小榄镇在《单元规划》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对《单元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单元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单元规划》的严格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