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城市近期建设项目的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中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东升镇总体规划(2001—2010)》,结合东升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东升镇域71.98平方公里(不含小榄用地4.38平方公里)。
第三条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2010年。
第四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说明组成。
第五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本规划解释权属中山市规划局。
第六条 指导思想: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协调理顺、落实“十五”期间近期建设项目和明确项目实施阶段。
第二章 城镇性质与近期发展目标、战略
第七条 城镇性质
中山市西北部地区以外向型工业为主导,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各项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镇。
第八条 社会发展目标:
8.1 普及高中教育,推广高等教育,大力发展全民教育、职业教育,形成完善的教育体系。
8.2 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8.3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8.4 加强体育宣传和组织,完善社区体育娱乐设施。建立和完善消防、人防、防震等减灾预警、信息及指挥系统,抓好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九条 经济发展目标
9.1 到2010年生产总值力争达69.37亿元。
9.2 确保就业率达到97%左右。
9.3 调整三次产业之间的结构,提高各产业关联度,打造完整的产业链。
第十条 城镇建设发展目标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逐步调整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提高人口、产业的集聚程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预计到2010年末,城镇建设总面积控制在33.3平方公里(含对外交通用地),人口总数约21.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9.3万人。
第十一条 城镇近期建设目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目标
社会经济 1 人口 万人 21.2
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33.7
3 生产总值 亿元 69.37
4 环保投资占GDP比例 % 3.2
生态建设 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9
6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人 9.3
7 水土流失治理率 % 90
环境保护 8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100
9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100
11 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 100
12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0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14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90
15 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安全无害处理率 % 100
16 废旧电子电器资源化利用率 % 70
第十二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2.1 基础设施先行战略:积极推进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抓好重大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形成以服务经济社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主,城乡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以基础设施的适当先行带动和支撑社会经济发展。
12.2 工业强镇战略:整合产业资源,引导产业上档次、上规模,培育产业集聚空间。加强产业的本地根植性,培养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完善社会配套体系,培育利于创新的企业发展空间。
第三章 近期建设规模、重点、建设时序
第十三条 人口规模预测:规划至2010年全镇总人口控制为21.2万人(新增8.9万人),其中户籍人口控制为9.3万人,非户籍常住人口控制为11.9万人。
第十四条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集约利用,优化布局。规划至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33.3平方公里(含区域性交通设施用地2.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45平方米。
第十五条 近期建设重点
15.1新中心区建设:以公共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依托居住区的开发,提升中心区整体开发品位。要从建筑立面、小区规划和建筑风格等方面从严控制各项建设指标,体现现代城镇面貌,以适应东升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15.2工业区建设:拓展同茂工业区、整合东锐工业区。
15.3公共设施建设:以镇中心区的开发建设为依托,基本建成行政、文化中心和商业中心框架;逐步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网络。
15.4 轻轨沿线用地开发:发展新兴的房地产业,同时发展大型的商业中心,作为镇区内生活、购物、休闲的中心地段,与同乐大街沿线的商业街相互呼应。
15.5 生态农业基地:以生态农业和花木种植为主导,以多种农业活动为补充,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稳固的基础。
第十六条 建设时序
首先,加快新中心区的开发建设,促进以服务业、房地产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其次,对工业区进行完善和整合,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空间组合,合理利用空间资源。此外,对城镇已开发的旧区必须做好规划控制和管理。由内向外逐渐推进。
第四章 空间分区管制
第十七条 “三区”控制体系
17.1 禁建区
东升镇近期不准建设区包括:小榄水道水源保护区,总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近期重点控制的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6.07平方公里左右。
17.2 限建区
近期东升镇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317公顷左右,包括二级水源保护、一般农业用地区、绿地等。该类地区经严格审批后可进行有条件的土地开发,但必须限制开发强度。
17.3 适建区
适宜建设区是指未进行开发建设或建设强度不大、尚待开发的新发展地区,目前已基本建成、且配套设施需要完善的地区。对未建设的适宜建设区的建设行为必须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在保障生态资源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对已建的适宜建设区的规划建设应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逐步改善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办法,通过调整用地性质和提高建设标准来实现总体规划的功能安排,从而满足城镇土地优化升级和生活质量提升的需求。
第十八条 “四线”控制体系
18.1 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控制黄线
18.1.1在本规划中包括东升给水厂,污水厂,消防站,变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详见空间管制规划图。
18.1.2与黄线无关的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黄线控制范围;
18.1.3黄线范围内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划管理强度指标进行控制;
18.2 水域岸线控制蓝线
18.2.1小榄水道东升段、中部排灌渠纳入蓝线控制范围。
18.2.2严格保护蓝线控制水域,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18.2.3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需设施以外的建(构)筑物。
18.2.4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及环境造成污染的工业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
18.3 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
18.3.1包括生态绿地、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绿线
18.3.2绿线范围内严格新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对绿线范围内已有建设项目,应严格新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已有建设项目应逐渐转为开敞绿地。
18.4 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
本规划无紫线。
第五章 用地发展计划
第十九条 用地供应规模与分布
19.1用地供应规模
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11.1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要盘活的征而未用与征而未建的闲置用地,不包含区域交通干线(轻轨线、高速公路、中顺快线)用地2.5平方公里。
19.2用地供应分布
19.2.1镇区沿小榄水道用地,约153公顷,用于房地产开发及公共设施配套;
19.2.2新中心区建设用地,约181公顷,结合轻轨站的建设,打造城镇新中心区,重点用于发展行政、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以及公园绿地的建设,树立城镇中心形象;
19.2.3结合中江高速出入口及东锐工业园区建设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用地约204公顷;
19.2.4整合东锐工业园区,东锐工业区整体向南发展,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约206公顷;
19.2.5拓展同茂工业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约134公顷;
19.2.6完善坦背中心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以及公园绿地的建设,用地约52公顷。
19.2.7城镇内部道路网建设,用地约185公顷。
第二十条 各项建设用地规划
20.1道路交通用地方面,近期完善为民路、同乐大街以及丽城路等主要交通性干道的建设,初步形成“五横三纵”的干道网系统。预计新建、改造道路约185公顷。“五横”即为民路至勤政路、兆益路至东成路、龙昌路至东港大道、同茂工业大道、东锐工业大道。“三纵”即是与105国道平行的同乐大街、丽城路、裕隆路。
20.2工业用地发展方面,计划总用地约689公顷,主要分布在东锐工业园、同茂工业园用地内。此外,对位于镇中心区内的工业用地进行整合,搬迁。
20.3公共设施用地方面(包括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计划增加用地约343公顷,主要是尽快使新中心区形成规模,在同乐大街、轻轨线两侧初步形成集中的城镇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和行政中心。
20.4居住用地方面,计划增加用地约420公顷,近期主要集中成片开发城镇新中心区和坦背片区部分用地,还要合理消化和改造一些旧城中心区内的居住用地。
20.5绿地景观系统方面,计划供应用地约87公顷,近期要充分改造区内河涌两岸的用地。
20.6市政公用设施方面,计划供应用地约21公顷,主要是1座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消防站点、变电站等市政配套设施。
第六章 城镇住房建设
第二十一条 根据中山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必须对住宅建设进行指导和统筹,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二条 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和中山市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控制目标,编制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确保住宅建设用地和住宅开发建筑面积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 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同时,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并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建设。
第二十四条 东升镇近期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项目名称 单位 用地位置 项目性质 用地面积(m²)
金冠花园 中山市金港房地产有限公司 同兴路口 房地产 25099.5
怡安苑三期、四期 中山市怡安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万福路 房地产 37434.53
丽城三期、四期 中山市丽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福路 房地产 80925
森美时代花园 中山市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同乐大街 房地产 56960
朝阳花园 中山市联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同乐大街 房地产 96207.05
安居工程 东升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丽城路 住宅 93338
第七章 新农村建设
第二十五条 全面实施城镇化战略,建设“两个适宜”现代化东升,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第二十六条 兴办专业市场,再造东升发展新优势。
第二十七条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搭上“快车道”。
第二十八条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28.1 全面推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28.2 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育新农民;
28.3发展教育事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8.4提高人民群众享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推进全镇民政事业;
28.5推进农村文化事业,营造文明祥和的农村新风;
28.6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推动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东升镇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的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8.7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新农村提供安全保障。
第八章 城镇综合交通
第二十九条 对外交通
29.1区域性公路交通干线建设,含中江高速公路(现状)、太澳高速公路,构筑东升镇过境公路交通网络。
29.2中顺快线将加强西部组团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加强东升镇与城区的交流。
29.3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线与轨道站点的建设,提高了镇区的对外联系功能。
29.4规划汽车站一处,位于105国道东侧,公交及长途客运功能混和,具调度、停车等功能,规划面积1.5ha 。
第三十条 城镇内部道路交通
30.1对镇中心区主干道路的建设和完善,结合主干路网规划加强镇区内干道如同茂工业大道、为民路、兆益路等道路建设,扩建同乐大街,加强和小榄镇的道路网衔接。(道路交通项目详见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30.2改造镇区主要道路与105国道交叉口,优化交叉口控制方式,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挤和流向不畅等问题。
第三十一条 码头建设
建设小型货运码头1处,位于东锐工业园区,占地面积4.4公顷。
第九章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条 给水工程
32.1用水量预测:2010年总水量为13×104m3/d。
32.2水源:东升水厂。近期东升水厂应由8×104m3/d规模扩建至14×104m3/d。
32.3给水管网:给水管网沿规划道路布置形成环状,事故时可满足70%以上的用水量;
由市政配水管网直接供水的用户接管处最小服务水头为0.28MPa;
32.4生活饮用水质及供水普及率: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供水普及率100%。
32.5给水工程规划及控制要求,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三条 污水工程
33.1排水体制:近期地块开发应按分流制建设,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以截流式合流制运行。建成区按截流式合流制改造。截流式合流制地区污水截流倍数按:n0=1;
33.2污水总量预测:2010年总污水量为8×104m3/d。
33.3污水管网:近期建设污水干管以截流式合流制为主,规划污水管管径为D300~D1200, 排水方式以自流为主。
33.4污水中途提升泵站:规模为1×104m3/d;站址位于北部排灌渠与丽城路交界处;泵站占地8×102m2。
33.5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2×104m3/d;污水处理深度为二级处理。厂址位于东锐工业区西南部,一期占地2.5hm2。
33.6污水排放标准:城镇综合污水厂排水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排放标准之B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严者执行。工业废水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才能汇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厂建成之前,工业废水外排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
33.7污水工程规划详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四条 雨水及防洪工程
34.1规划标准
l 采用中山市暴雨强度公式:q=1383.269(1+0.4979lgP)/(t+3.67)0.5686 (l/s.hm2)。
l 管道设计重现期为1—2年。
l 主要排水河涌按10年一遇计算;20年一遇校核。
l 防洪围堤按50年一遇设计。
34.2雨水排水管网:以各主要内河排水河涌为基础,分片设置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各河涌,排水方式为自流。
34.3中顺大围防洪设施(围堤、水闸、排涝泵站)均由水利局统一规划和实施。
34.4雨水排水管网布置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五条 供电工程
35.1负荷预测:采用负荷密度法预测东升镇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预测2010年用电负荷为46.4万kW。
35.2电网规划:
到2010年,东升镇还需规划1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具体为:在镇东面规划1座220kV胜龙站(容量3X240MVA)作为本镇110kV站的主要电源点;在镇中心区规划1座110kV顺安站(容量3X50MVA);在同茂工业区内规划1座110kV同茂站(容量3X50MVA)。随着镇区土地的开发,用电负荷的不断增长,需对现状110kV东升站改造扩容为3X40MVA,坦背站改造扩容为2X40MVA。
规划220kV、110kV线路沿中江高速路采用架空线架设;规划将110kV东升站、220kV胜龙站进站一段110kV架空线路改造为电缆;胜龙站至坦背站有一段110kV现状架空线穿越中江高速的规划转盘,规划改造此段110kV架空线沿转盘边架设。规划220kV、110kV变电站布点时,尽量靠近现状高压线,并将原单塔单回线路改造为单塔双回线路。
35.3电力设施用地
规划220kV站采用户外式,占地面积为220×170平方米/座;规划110kV户外式变电站,占地面积为120×60平方米/座;规划110kV户内式变电站,占地面积为70×60平方米/座。
现状220kV走廊控制宽度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各15米;现状110kV走廊控制宽度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各10米,规划110kV架空线路单塔走廊控制宽度为20-25米。规划220kV、110kV线路沿中江高速路架设的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为65米。电缆沟(双回110kV电缆)走廊控制宽度为3米。
35.4 10kV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应满足《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的要求,10kV变配电所作为市政建设的配套工程,应配合新区的规划开发同时建设。
第三十六条 通信工程
36.1市话需求量预测
2010年预测东升镇市话量需求量为 207183对线,交换机容量为 26万门。
36.2电信局所规划
到2010年,东升镇不增设电信局,只需将原有的东升局交换机扩容到25万门,根据用地布局情况,在相应的工业区、住宅区增加光纤接入点及宽带接入节点,以满足镇区用户通信的需要。光纤接入点可独立建设或附设于建筑物内,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36.3管道规划
在完善光纤到小区和光纤到大户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光纤向用户延伸的传输方式;通信线路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管道采用PVC-100管埋地敷设,布置在道路西北侧人行道下。市政道路施工时,要求与管线部门配合,按远期管孔数一次性预埋。
36.4通信基站及微波通道
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应满足《中山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站规划》的要求。
通过镇区的微波通道要按照《中山市综合通信传输网规划》进行保护,力求建立一个空中和地面、有线和无线的立体通信网络。
36.5邮政网点
到2010年,东升镇不增设邮政分局。在镇中心区、工业区、中心村增加邮政网点和邮政代办点,建筑面积为200~300平方米,其设置应便于群众用邮,服务半径为0.7~1.0公里。
第三十七条 环保工程
37.1生态功能区划分
东升镇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序号 功能区名称 主体功能区类型 面积(Km²)
1 中部城镇生活区 优化开发区 11.48
2 北部联胜工业发展区 重点开发区 4.98
3 中部东锐工业发展区 8.47
4 南部同茂工业发展区 8.93
5 东南部农业生态保护区 限制开发区 15.02
6 西南部农业生态保护区 4.96
7 西部农业生态保护区 12.20
8 南部观栏农业生态保护区 2.05
9 东部小榄水道水源保护区 禁止开发区 3.71
37.2水环境保护
l 到2010年,主要饮用水源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东部排灌渠、北部排灌渠、北洲排水渠、沥心涌、新沙涌、蚬沙涌、九龙涌、隆生涌、淋沥涌、乌沙涌、悦生涌、白鲤涌、谦益涌、中部排灌渠等河涌基本完成清淤疏浚及堤岸整治;消除流经城镇河涌的黑臭现象;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辖区内河涌水质基本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l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近期东升镇COD、氨氮削减量要分别达到1362吨和151吨。
l 加强小榄水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和植树造林工作。
l 清理非法排污口,关闭、搬迁工业污染源。2007年前,对非法排污口进行清理整顿,凡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私设排污口一律封堵或清理。2007年前属于以下范围内的污染源应进行搬迁:①小榄水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工业污染源;②直接排入小榄水道,且属于市环保部门界定的属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源。2007年前属于以下范围内的污染源应关闭:①环保手续不齐或位于小榄水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工业污染源;②环保手续不齐或直接排入小榄水道,属于市环保部门界定的属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源。
l 内河涌综合整治
整治阶段 整治河涌 整治长度(km)
2006-2010年 直河涌、蚬沙涌、新沙涌、同德涌、乌沙涌、淋沥涌、火烧窖新涌、二九龙涌、裕民涌(南) 18.56
l 实行总量控制,短期内有效的削减工业有毒物质的排放,开展有毒有机物对水环境危害、产生和预防对策的研究。
l 2010年前于东锐工业区建成污水处理厂一座,对全镇污水进行统一处理。
37.3大气环境保护
l 东升镇域本次规划用地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一般工业区等,无特定工业区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镇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执行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l 采用集中供热工程集中控制工业区污染源,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要求,到2008年淘汰所有2t/h以下(含2t/h)和使用8年以上的4t/h(含4t/h)以下燃煤锅炉;到2010年淘汰所有4t/h以下(含4t/h)和使用8年以上的10t/h以下的燃煤锅炉,采用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使用高效除尘设备,减少粉尘污染。推广使用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对二氧化硫排放大户推行烟气脱硫。
l 争取到2010年前,实现镇区各规划工业园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8%的目标。
l 在2008年前应要求,所有公交、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使用液化石油气(LPG)或者压缩天然气(CNG)等清洁燃料。
l 提高居民燃气率,严控燃料含硫率,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l 严格施工工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对施工工地的临时建筑设施施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绿化,提高道路两侧及区域林木覆盖率,减少裸露地面,减少烟尘污染。
37.4噪声控制
105国道两侧,,中顺快线两侧,中江高速,太澳高速及轻轨两侧噪声标准取4类,工业区取3类,其他取2类标准。
第三十八条 环卫工程
38.1垃圾量预测:到2010年日产垃圾总量为191吨。
38.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
对低层、多层住宅区,可采用垃圾屋集中收集;高层建筑物,宜在底层设分类储放垃圾室;商业区宜设置附建式垃圾屋;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各垃圾转运站,清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2010年前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清运路线的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尽量不占用城市主干道及景观道路;清运路线顺畅、便捷。医疗单位、屠宰场等处产生的各类有害垃圾及特种垃圾,单独密闭运至专门处理点。
建设中型垃圾转运站一处,日处理量150吨/天。
38.3未来东升镇生活垃圾经简单处理后,全部集中运往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场统一处理。
第十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十九条 行政办公设施
近期镇级行政办公中心逐渐由原址搬迁到镇中心区南面,完善周边环境,树立高效、便民的政府新形象。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4.42公顷。
第四十条 商业金融设施
以同乐大街为轴线,沿线组织商业金融设施,打造生活、休闲、购物等活动高度集中的中心商业区。同时,应抓住轻轨站的设置积极建设其周边的商业设施。
依托东锐工业大道,建设东升镇最大的专业市场,以此带动东升镇商贸物流的发展。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326.25公顷。
第四十一条 文化娱乐设施
于镇中心区设文化中心两处,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处,影剧院两处,图书馆一处,分别位于东锐工业大道南面和坦背社区内。其中,文化中心占地面积为1.2公顷;青少年活动中心占地面积0.2公顷;影剧院占地面积1.8公顷,也可结合文化中心设置,但不得少于300座;图书馆占地面积0.15公顷,也可结合文化中心设置,但不得少于500座。
第四十二条 体育设施
于镇中心区建设体育中心一处,位于规划镇政府北侧,兆益路与轻轨线交界处,占地面积6.5公顷。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设施
近期内拓建东升医院与坦背医院,两院规模共需扩建至700床。
第四十四条 教育科研设施
增设中学1所,位于原政府所在地,按36班规模建设;东升高级中学按60个教学班的规模和省一级学校标准扩建,新征地1.9公顷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艺术中心、体育馆;坦背中学按60个教学班的规模扩建;东升中学按60个教学班的规模扩建;葵园中学按18个教学班的规模扩建。
第十一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五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5.1面:各类用地按规范要求的而建设的绿化面,居住用地绿地率≥30%,商业文娱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绿地率≥25% ,工业用地绿地率≥25%。
45.2线:小榄水道滨河绿化带;轻轨线、高速公路、中顺快线的防护绿带;105国道的绿化分隔带;中部排水渠、鸡笼涌两侧的防护绿带和同兴路南侧的绿化带
45.3点:镇级公园;区级公园;街头绿地
第四十六条 绿地指标
规划期内绿地建设总量为358.33公顷,其中防护绿地面积为172.11公顷,公共绿地面积为186.22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平方米。
第四十七条 近期建设公园绿地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工程量 建设作用 建设时间(建设阶段)
1 旭日公园 4公顷 游憩、健身 2007-2008
2 全民健身广场 5公顷 游憩、健身 2007-2008
3 东港大道街心公园 1.1公顷 休息,美化 2007-2008
4 坦背公园 2.8公顷 游憩、健身 2008-2010
第十二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十八条 消防规划
48.1按《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998]207号,标准型普通消防站责任区不大于7 K㎡,小型普通消防站责任区不大于4 K㎡,特勤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也不大于7 K㎡,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远点边缘为原则。
48.2在城镇的给水规划中应满足消防给水的需要,给水管网逐步改造为环状,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200mm。
48.3加快城镇供水水源的建设,确保消防用水量及消防水压的要求,在城镇给水系统压力相对较低的地区,以及成片建设的以多高层住宅为主的小区内,都需要建设集中式消防加压泵站。
48.4建设标准型消防站三处,分别位于高沙社区、坦背社区和东锐工业区。
48.5新建道路严格按照120米间距布置消火栓,改建道路要按国家规范设置。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48.6在城镇新建、扩建时,消防道路可和城镇道路合用,城镇次要道路不应小于6米,新建成的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米,以利消防车辆通行。
48.7加强消防指挥系统通信设施的建设;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之间建立内部调度专用线;火警台与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中心、交通部门之间应设通讯专线。
第四十九条 防震规划
49.1设防标准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中山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49.2规划对策
l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l 重大工程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据国家标准GB17741—1999《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
l 规划布局中将城镇公园、绿地、广场有机的分布在城镇中,并结合周边滨河区,作为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
l 旧城改造时应充分考虑防震要求,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增设广场绿地,拓宽道路,提供避震疏散用地和通道。
第五十条 人防规划
50.1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以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
50.2党政军机关、供电与供水系统、电视台与广播台、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和通讯枢纽以及其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单位、部门和设施等,是战时的重点防护目标。
50.3对重要的经济目标(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第十三章 2007—2008年度城市规划实施计划
第五十一条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51.1道路交通方面:计划新建,改建道路用地约30公顷,主要用于完善镇内横向及纵向交通联系。
51.2工业用地发展方面:计划用地约50公顷,主要分布于东锐工业区和同茂工业区内。
51.3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方面:计划用地约30公顷,主要是完善镇中心区的建设,构建镇区商业中心,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51.4居住用地方面:计划用地约40公顷,主要是用于发展房地产业,完善各生活组团居住片区。
第五十二条 2007—2008年度重点实施项目
52.1道路交通项目:为民路扩建,同乐大街改造,丽城路一段新建,兆益路扩建,勤政路扩建整改工程。
52.2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l 拟建公园绿地三处,分别为东港大道入口街心绿地,旭日公园,隆成街心公园;
l 拟建镇全民健身广场;
l 鸡龙涌整治工程;
l 商业大街整治工程;
l 拟建综合性垃圾中转站,处理垃圾量150吨/天;
l 拟建110KV同茂变电站。
52.3环境保护项目
l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工业项目搬迁项目。
l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牧养殖搬迁、关闭项目。
l 完成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包括中山市利华整染厂有限公司、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祥兴洗水厂、中山市永胜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
l 建成1个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点。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政策
第五十三条 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法制化
将近期建设规划作为滚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城市规划内容之一,树立近期建设规划的法律地位,城市建设必须遵从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四条 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跟踪机制和相应的建设项目库
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检讨工作,确定下一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量与空间分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调控城市的发展速度与方向,使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动态的互动反馈环,形成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跟踪机制。同时对由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产生的大量的规划资料数据进行合理的分类,编码、建立项目库,为编制下一轮的近期建设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第五十五条 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机制
通过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控制投资计划以及对于城镇用地和设施方面的需求,同时到建设、国土、计划、财政、环保等主要部门调研,并与之协调,然后将这些计划与需求进行综合平衡,优化配置,在城镇空间上进行落实。对未列入近期建设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不予审批。
第五十六条 建立政府储备城镇建设用地机制
政府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征用,收回、收购转换等方法,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或者把国有土地存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集中起来,然后根据土地供应计划,政府发展计划及市场需求,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等形式,统一供给土地需求者。
第五十七条 动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近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政府应制定每年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可实现适时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调校,以滚动实施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增强近期建设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第五十八条 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
对于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应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第五十九条 建立规划执行的责任追究机制
近期建设规划所规定的内容应成为每年规划效能审查的重要依据。凡是违反近期规划的项目,不仅要停止建设,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附表:
2006-2010年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 目 名 称 建设工程量 建设作用 建设时间(建设阶段) 投资(万元)
1 道路交通项目 105国道(扩建) 长10公里,宽50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7-2010 -------
2 为民路(扩建) 长5.3公里,宽32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7-2008 4770
3 同乐大街(改造) 长3公里,宽40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7-2008 3300
4 丽城路一段(新建) 长1.9公里,宽36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7-2008 3800
5 丽城路二段(新建) 长1公里,宽36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09 2000
6 同乐大街(新建 ) 长1.3公里,宽40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09 2860
7 兆益路(改造) 长1.2公里,宽40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7-2008 1320
8 隆昌路(扩建) 长2公里,宽36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09 3000
9 广福路(扩建) 长2公里,宽26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09 1800
10 同兴西路(改造) 长0.68公里,宽22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09 800
11 同茂工业大道(扩建) 长2.2公里,宽40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10 4400
12 勤政路(扩建) 长6.8公里,宽32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7-2008 12240
13 环镇路(扩建) 长5.8公里,宽32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10 8700
14 东锐工业大道 长4.8公里,宽60米 完善城市路网 2008-2010 14400
15 中顺快线 ------ 加强对外联系 2007-2010 -------
16 广珠城际快速轨道 ------ 加强对外联系 2008-2010 -------
17 太澳高速公路 ------ 加强对外联系 2007-2010 -------
18 小型货运码头 4.4公顷 水路运输需求 2008-2010 -------
19 绿地建设项目 旭日公园 4公顷 游憩、健身 2007-2008 400
20 全民健身广场 5公顷 游憩、健身 2007-2008 500
21 东港大道街心公园 1.1公顷 休息,美化 2007-2008 110
22 坦背公园 2.8公顷 游憩、健身 2008-2010 280
23 公共设施项目 政府行政办公用地 16.6公顷 带动中心区建设 2008-2010
24 专业市场建设 61.7公顷 体现经济特色 2008-2010
25 商业大街整治 体现镇容镇貌 2007-2008
26 轻轨站商务配套区 40.5公顷 中心区建设 2008-2010
27 文化中心建设 2处,28公顷 公益性服务设施 2008-2010
28 体育中心建设 6.5公顷 公益性服务设施 2008-2010
29 青少年活动中心 0.2公顷 公益性服务设施 2008-2010
30 影剧院 2处,3.6公顷 公益性服务设施 2008-2010
31 图书馆 0.15公顷 公益性服务设施 2008-2010
32 东升、坦背医院扩建 700床 满足城镇需求 2008-2010
33 敬老院扩建 100床 满足城镇需求 2008-2010
34 东升高级中学扩建 60个班 满足城镇需求 2008-2010
35 坦背中学扩建 60个班 满足城镇需求 2008-2010
36 东升中学扩建 60个班 满足城镇需求 2008-2010
37 葵园中学扩建 18个班 满足城镇需求 2008-2010
38 市政设施项目 自来水厂扩建 6×104m3/d 满足城镇需求 2007-2010
39 污水处理厂 2×104m3/d 满足城镇需求 2007-2010
40 污水提升泵站 1×104m3/d 服务新镇中心区 2007-2010
41 裕民涌、兆龙涌、火烧窖涌整治 8公里 疏河砌石 2007-2010 1207
42 东部排灌渠、北部排灌渠、九龙涌整治 13公里 疏河砌石 2007-2010 1961
43 220KV变电站 2公顷 服务镇区 2007-2010
44 110KV同茂变电站 1公顷 服务镇区 2007-2008
45 垃圾中转站 150吨/天 服务镇区 2007-2008
46 其他项目 物流中心 150.5公顷 服务镇区 2007-2010
47 花木市场 服务镇区 2007-2010
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用地统计表
序号 用地名称 用地代号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1 居住用地 R 1171.53 34.74
其中 一类居住用地 R1 14.18
二类居住用地 R2 1157.35
2 公共设施用地 C 430.69 12.77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34.42
商业金融用地 C2 326.25
文化娱乐用地 C3 28.0
体育用地 C4 6.54
医疗卫生用地 C5 10.31
教育科研用地 C6 25.17
3 工业用地 M 721.98 21.41
一类工业用地 M1 502.84
二类工业用地 M2 219.14
4 物流仓储用地 W 150.53 4.46
5 对外交通用地 T 252.07
其中 高速公路用地 33.92
广珠轻轨用地 71.20
中顺快线用地 46.95
6 道路广场用地 S 260.92 7.74
其中 道路用地 S1 260.35
广场用地 S2 0.57
7 市政设施用地 U 26.59 0.79
8 绿地 G 358.33 10.62
其中 公共绿地 G1 186.22
生产防护绿地 G2 172.11
小计 城镇建设用地 3372.64 100
9 远期发展用地 928.97
10 农田 2606.89
11 水域 289.86
12 规划总用地 7198.36
(注:镇域内含小榄用地438.35公顷,不计入用地统计)
2006-2010年东升镇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建成年限 投资(亿元) 负责部门(市、镇)
1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工业项目搬迁项目。 2007年 0.01 环保局、各企业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牧养殖搬迁、关闭项目。 2007年 0.01 农业局、各企业
生活污水治理 建成东升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2010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处理规模达到6万吨/日; 2010年 3 建设局、环保局、发改局和镇区
工业污染防治 完成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包括中山市利华整染厂有限公司、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祥兴洗水厂、中山市永胜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 2007年 0.05 环保局、各企业
内河环境整治工程 直河涌、蚬沙涌、新沙涌、同德涌、乌沙涌、淋沥涌、火烧窖新涌、二九龙涌、裕民涌(南)等河涌整治,合计约18.56公里。 2010年 0.65 水利局、镇区
部分重污染行业集中控制 部分重污染行业搬迁到市污染行业定点规划区域。 2010年 0.05 环保局、经贸局、各镇区、各企业
2 大气环境改善工程 工业重点源减排工程 对市、镇重点排放源上马大气污染治理减排工程,包括利华整染厂、中顺纸业制造、上豪泡塑工业有限公司、祥兴制衣洗水厂、正业包装(中山)有限公司、东锐电镀有限公司、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等。 2008年 0.05 环保局、经贸局、镇区
工业重点源在线监测系统 近期对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及废气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包括利华整染厂、中顺纸业制造、祥兴制衣洗水厂、上豪泡塑工业有限公司等。 2008年 0.02 环保局、镇区
3 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镇中心区于2010年80%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相关设施及管理系统。 2010年 0.02 环卫、市政部门、镇区
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10个生活垃圾转运站。 2009年 0.01 环卫、市政部门
建成1个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点。 2007年 0.005 环保部门
4 镇区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安静小区”创建工程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安静居住小区指标(试行)》,近期创建安静小区3个。 2008年 0.01 环保局、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