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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西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公益性用地调整成果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三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定〈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西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公益性用地调整成果的请示》(三乡府请〔202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西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公益性用地调整》方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市、镇总体规划要求,因此,同意《〈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西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公益性用地调整》,建议规划成果命名调整为《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西南部片区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公益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

  二、涉及《控规》与原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原则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控制线,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控规》为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西南部片区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用地所在及周边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控制、道路交通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的要求。你镇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加强业务指导。

  四、你镇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的严格实施,并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