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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片区C、F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调整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2〕35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港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港口镇木河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C、F街区控规调整的请示》(中港府请〔2022〕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申请启动《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片区C、F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原则同意启动《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片区C、F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控规调整》),报批成果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控规调整》编制过程中,要充分核实用地功能调整地块的权属情况和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重新核算并高标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系统。要做好与已出让建设用地合同约定规划条件的衔接,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条件。

  三、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调整》方案,认真贯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在规划调整方案中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减少总绿地规模,确保上述调整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成果、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一致,在下阶段做好过渡期内本次控规调整与现有空间规划的一致性处理,确保规划各项内容符合《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四、《控规调整》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含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