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中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因深江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拟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深江铁路项目。
二、征收房屋位置和范围:位于深江铁路项目(港口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目的:交通项目建设。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68号,电话:0760-89922987。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及登记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深江铁路项目(港口段)用地红线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