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一、决策概要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落实“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要求,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编制《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一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开门做规划、切实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性和实用性的工作原则,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总结以往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过程引入公众参与模式,采取问卷调查、社会公示、论坛、微信扫码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可扫码查看附件3。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一)对该决策实施的了解程度;

  (二)对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决策实施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四)对该决策实施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二)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期间若以邮件或信件反馈,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等。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自然资源局306室

  联系人:吴女士、曾女士

  电  话:0760-88268872、88335106

  五、附件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可填写《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调查表

1.png

  (二)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公众版 

2.png

  (三)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3.png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