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府函〔2023〕22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政策解读:【图解】《中山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中山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中山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3〕1号),加快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健康服务品质和群众健康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人民健康优先发展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导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着力打造高水平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高地和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高地,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快中山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优质医疗资源分布更加均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健全从出生托育到养老关怀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体系,人民群众生活方式更加健康,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安全牢固的公共卫生体系,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熟完善,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前列。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三)推进卫生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深化多部门联防联控应对处置工作体系,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健全常态化演练机制,开展跨地区、多部门、多模式的卫生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专家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市、镇街两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紧急医学救援类综合队伍全覆盖。健全应急救治资源“平战转换”机制,提高快速转换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街)

  (四)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行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监测网络,推动将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项目,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检测随访和综合干预,提升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提高“防、诊、治、管、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结核病防控。加强病毒性肝炎综合防治。争创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4大专项行动。推进高水平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建设,构建以精神卫生机构为枢纽,建立“医院—社区—家庭”为一体、多部门协作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五)构建医防紧密融合平台。制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情况。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设立市、镇两级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巩固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整合慢病防治机构和其他专病防治机构资源,推动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临床中心,将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治理紧密融合,发展完善防治结合、以医养防、以防促医的专病防治体系。(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六)实施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和现代化医院标准,加强市第二人民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定点救治医院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大楼建设,高标准配备微生物实验室、病毒实验室、呼吸道病毒实验室等实验室设施。加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护网、隔离墙。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

  三、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七)打造高水平龙头医院。围绕重大疾病、医学前沿和平台专科,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做好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市中医院综合楼工程建设,支持市人民医院打造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支持市中医院建设省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支持市博爱医院建设妇幼健康特色高水平医院,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进位争先,在省内地市级同类别医院排名前列,争取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百强。推进区域中心医院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三甲医院服务能力的镇街龙头医院。创建一批国内一流的心血管疾病诊治、肿瘤诊治、ECMO(急救、危重症)、脑血管病一体化防治、中西医结合泌尿系统疾病诊疗、儿童危重症救治以及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等高水平临床医疗中心,争创大湾区西翼医疗高地。(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八)加强镇街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深入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新一轮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示范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融合发展。鼓励镇街医院按照“小综合、强专科”发展方向,突出加强优势临床专科建设,转型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卫生、中西医结合等专科医院,优化镇街医疗资源供给结构。(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九)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按照三级综合医院、镇街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统筹布局、紧密融合、联动发展”总体思路,推动市属三大公立医院和区域中心医院牵头,以整体托管、共同建设等多种方式构建紧密型医联体,积极探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鼓励镇街参照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加强镇属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和联动发展,实现权责、资源、业务和机制协同。推动三级医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促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中医药、骨科等优质医疗资源梯次下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以自愿原则参与组建医联体。(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十)深化医药卫生关键性领域改革。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5项制度。推广省级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下放镇街公立医院院长人事管理权限,推动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分设。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四、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十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建设,打造中医治未病“中山模式”。打造中医名院品牌,支持市中医院、陈星海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省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区域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及科室建设,推动三级医院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实现“一院一品牌”。加强中医重点和特色专科建设,培育中医经典、骨科、传统治疗、肿瘤康复等高水平中医特色医疗中心。加强中医疫病基地建设。实施社区卫生中心中医馆再提升工程。建设中医药信息管理平台,创新推行中医药“防治康”一体化服务模式。深化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优势病种扩容。(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十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打造“国字号”“粤字号”和“中山号”名老中医药工作室,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擦亮中山岭南中医药品牌。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计划,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培育引进,打造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推进校地合作,建设国家中医住培示范基地、中医临床医学院。实施民间中医药技术挖掘保护“百技千方”项目,推动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名优品种中成药转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品种。提升中医药文化软实力,创建有湾区特色的国家级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十三)打造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中药企业智能制造水平。鼓励中成药生产企业延伸打造全产业链条,推动中药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和转化增值。加强“老字号”中药名企和名药保护、建设和推广,支持医疗机构制剂中心建设,培育名优中成药拳头产品,打造岭南特色中药品牌。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建设中医药融合创新研发平台、中医方药转化创新医学研究平台,支持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建设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山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各镇街)

  五、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十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鼓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方式及必要的便利条件。建设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构建布局合理、服务优质、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镇街)

  (十五)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升级。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加快发展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技术、急危重症妇儿救治相关技术、儿童呼吸内镜和消化内镜技术,提高第三代试管婴儿、生育力保护、胎儿宫内治疗和儿童(新生儿)危重症救治等技术水平。规划建设市博爱医院生殖分院。加强孕产期、更年期、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争创省级妇幼健康特色专科,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适龄女学生HPV疫苗免费接种,推动串联质谱分析、无创DNA筛查、新生儿眼底疾病筛查等成熟新技术纳入出生缺陷免费筛查项目。(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十六)健全老龄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医学专科资源均衡发展,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展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康复科。实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家门口医养结合”,提高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床位配置,提供医疗康复、养老护理等服务,建设普惠型、示范性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长者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诊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强化65岁以上长者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十七)加强职业健康保障。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技术升级改造、职业危害管控“三同时”。开展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创建专项治理成效“示范企业”。开展高危高毒中小微型企业免费职业健康检查。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规范化建设,组建职业卫生质量控制专家组,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和防治技术支撑。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开展“健康企业”创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十八)完善健康教育与科普体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机构与队伍建设,培育以医生为主体的科普队伍。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机制,打造一批健康科普品牌项目,推动建设一批健康科普基地。(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

  六、打造卫生健康发展高地

  (十九)深化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全面贯彻实施“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加强与大湾区城市医疗卫生发展工作机制对接,强化传染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研技术攻关等合作。支持和推动大湾区社会资本、名医名院名诊所在中山开办高水平医院或诊疗中心。拓展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扩大引进药品器械品种和数量。鼓励深圳和中山两地医疗卫生院校和医院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区域性医疗中心和附属医院,完善两地跨区域急救救治协作体系,推动两地医疗机构在人才培养、临床研究、诊疗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落实注册医师区域多点执业等政策措施。(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湾区办,各镇街)

  (二十)加强临床医学技术科研攻关。积极参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港澳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以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内分中心和协同单位建设。鼓励高水平医院和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建立研发平台、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合作开展临床医学领先技术应用和临床研究,推动在重大疾病诊断治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依托高水平医学科研平台和领军人才带动,积极申报国家自然基金、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支持高水平医院申报广东省临床研究中心。(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

  (二十一)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应用。深化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医疗健康大数据库,持续提升医疗健康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医保结算码等多码融合、业务通办,落实“一人一码、一码就医”。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加快5G+医疗健康应用场景推广,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探索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养老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发展。推动诊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医学设备深度融合,加强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研究、转化和应用。推进行业监管数字化改革,加快监督执法、行业自律、信用监管、在线监管、宣传普法等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一体化、多维度、智能化的综合监管平台。(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

  (二十二)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医疗技术骨干、科研创新人才、管理型人才及复合型卫生健康人才。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特聘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卫生健康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培育省级及以上名中医和“海外名师”项目。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组团式”帮扶,实施镇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委托培养,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强化公立医院编制保障,优化中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完善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制度。(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七、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各镇街要把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制定落实配套措施,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持续完善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推动构建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水平医院建设、区域中心医院建设、建设紧密型医联体等行动方案实施。

  (二十四)强化改革支撑。深化医保、医疗、医药改革高水平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将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改革创新。

  (二十五)实施评价考核。制定镇街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对各镇街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应用到镇街领导班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考核。各镇街要结合卫生健康发展实际,研究制订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定期进行评估,补短强优,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一、推进卫生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

1.完善卫生应急指挥机制,构建多部门联防联控应对处置工作体系。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负责

2.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专家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

3.加强全市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市、镇街二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紧急医学救援类综合队伍全覆盖。

二、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行动

4.建立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监测网络,提升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负责

5.争创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4大专项行动。

6.推动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7.建立“医院—社区—家庭”为一体、多部门协作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三、构建医防紧密融合平台

8.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负责

9.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设立市、镇两级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

三、构建医防紧密融合平台

10.巩固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整合慢病防治机构和其他专病防治机构资源,将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治理紧密融合。

四、实施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能力提升工程

11.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和现代化医院标准,加强市第二人民医院能力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负责

12.推进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大楼建设。

13.加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

14.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五、打造高水平龙头医院

15.推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博爱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市中医院综合楼工程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各有关镇街按职责负责

16.推进小榄人民医院、开发区人民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区域中心医院建设,推动新三乡医院与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打造一批具有三甲医院服务能力的镇街龙头医院。

17.创建一批国内一流的心血管疾病诊治、肿瘤诊治、ECMO(急救、危重症)、脑血管病一体化防治、中西医结合泌尿系疾病诊疗、儿童危重症救治以及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等高水平临床医疗中心。

六、加强镇街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8.做强做优市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支持镇街医院转型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卫生、中西医结合等专科医院。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各有关镇街按职责负责

19.推进石岐、古镇、横栏、沙溪、黄圃、南朗、民众、神湾等镇街医院基建(改建、扩建)工程。

20.开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实现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一批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21.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示范点。

22.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机制。

七、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23.推动市三大医院和区域中心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全市全覆盖。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负责

24.鼓励镇街参照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加强镇属公立医院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和联动发展,实现权责、资源、业务和机制协同。

25.加强肿瘤、心血管、脑血管、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中医药、骨科等专科联盟建设。

八、深化医药卫生关键性领域改革

26.推广省级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经验。

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按职责负责

27.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下放镇街公立医院院长人事管理权限,推动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分设。

28.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

2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九、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30.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31.推动市中医院、陈星海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为高水平中医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省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32.建设镇街片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

33.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及科室建设,推动三级医院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

34.实施镇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再提升工程,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35.建设中医药信息管理平台,创新推行中医药“防治康”一体化服务模式。

36.完善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优势病种扩容。

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37.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打造“国字号”“粤字号”和“中山号”名老中医药工作室。

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38.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登峰、精英和强基等多层次计划。

39.推进校地合作,建设国家中医住培示范基地、中医临床医学院。

40.实施民间中医药技术挖掘保护“百技千方”项目,推动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名优品种中成药转化。

41.建设中医药融合创新研发平台、中医方药转化创新医学研究平台,支持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建设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华南分中心。

42.创建有湾区特色的国家级中医药文化体验馆。

十一、打造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

43.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中药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44.鼓励中成药生产企业延伸打造全产业链条,推动中药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和转化增值。

45.加强“老字号”中药名企和名药保护、建设和推广,支持医疗机构制剂中心建设,培育名优中成药拳头产品。

十二、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46.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镇街

47.建设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构建布局合理、服务优质、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

十三、推动妇幼健提质升级

48.规划建设市博爱医院生殖分院,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49.加强孕产期、更年期、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

50.实施适龄女学生HPV疫苗免费接种,推动串联质谱分析、无创DNA筛查、新生儿眼底疾病筛查等成熟新技术纳入出生缺陷免费筛查项目。

十四、健全老龄健康支撑体系

51.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展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康复科。

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52.建设普惠型、示范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53.推进长者心理关爱试点、安宁疗护试点,促进发展多层次安宁疗护服务。

十五、加强职业健康保障

54.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技术升级改造、职业危害管控“三同时”。

市卫生健康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55.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规范化建设,组建职业卫生质量控制专家组,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和防治技术支撑。

十六、打造健康教育与科普体系

56.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机构与队伍建设,培育以医生为主体的科普队伍。

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57.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机制,打造一批健康科普品牌项目,推动建立一批健康科普基地。

十七、深化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

58.加强与湾区城市医疗卫生发展工作机制对接,强化传染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研技术攻关等合作。

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湾区办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59.拓展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扩大引进药品器械品种和数量。

60.鼓励深圳和中山两地医疗卫生院校和医院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区域性医疗中心和附属医院,完善两地跨区域急救救治协作体系。

十八、加强临床医学技术科研攻关

61.推动建立市级中心实验室或转化中心,搭建医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合作体系,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平台开展合作。

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按职责落实

62.创新科研项目支持方式,探索实施高水平医院、区域中心医院科研专项工作。

十九、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应用

63.深化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医疗健康大数库,持续提升医疗健康的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

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64.推进行业监管数字化改革,构建全方位、一体化、多维度、智能化的综合监管平台。

二十、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65.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特聘人才、海外名师项目等政策,建立完善医学人才柔性引进、评价、激励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镇街按职责落实

66.培育省级或以上名中医和“海外名师”项目。

6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组团式”帮扶,实施镇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委托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