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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山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中府〔2024〕12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4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中山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中府〔2014〕129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