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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南粤融资租赁(中山)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事项的回复函

文号:中府办金协〔2024〕3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南粤融资租赁(中山)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南粤融资租赁(中山)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事项申请材料》已收悉,经研究,你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符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此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