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2022年4月15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一封信》,提醒全市学校、医院等376家单位留意所有在用设备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对于使用特种设备的,“一封信”中强调:
一是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认真落实特种设备登记、检验、维保要求,及时消除隐患。请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电梯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的特种设备,立即停止使用。
三是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请按规定配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确保相关从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切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今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中山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