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扎实开展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我市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继6月16日行业监管部门及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培训之后,6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再次举办在建交通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局相关科室、市公路事务中心相关部门、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全市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103人参加了培训班。
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主任何嘉琪结合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班前教育开展常态化、对标先进找差距等工作要求作了培训动员讲话。
培训班特别邀请广东新思路安全技术院院长、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庞泉进行授课。上午的课程庞泉院长用一张“牢狱之灾”图片开课,详细分析了近年来其他地市交通建设工程发生的具体案例,系统讲解施工安全的法律责任,详细解读新安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警示不守法的严重后果;下午对公路施工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中山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整个培训过程,参训负责人认真记录“干货”,课后相互探讨交流学习心得,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参加培训人员还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及《安全技能提升系列培训——事故案例篇之高处坠落事故》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