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的执法工作,7月18日至20日,市交通运输局对我市危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交通执法人员在对南区街道、民众街道的两家危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两台车辆存在涉嫌未实时传送卫星定位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的相关人员开展说理式执法,随后对两台相关危运车辆采集证据后作立案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是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查处动态监控相关违法案件31宗,其中客运2宗,危运8宗,普通货运21宗。目前,市镇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紧把握信息化动态监管这一重要抓手,全力配合行业加强执法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法规科普: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的规定,将给予1000-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