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行政执法工作,3月4日至10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电影院、书店、印刷企业、A级景区为重点,全面排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守法经营。
督查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出动16个检查组,会同镇街文旅部门,检查经营单位114家,排查防疫隐患43项、安全隐患22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督查发现大部分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未发现违法经营情况。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工作人员和消费者未佩戴口罩、未对进入场所人员测温登记、消防应急灯损坏、疏散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标志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督查人员要求相关场所对隐患问题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由镇街文化和旅游部门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