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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加强对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卫生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从11月1日起,中山市启动3-11岁儿童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市各镇街根据部署方案陆续组织接种。为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开展,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迅速响应,在常态化监督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点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对各新冠疫苗接种点的疫苗进出库及储存管理、疫苗接种医务人员的资质、接种场所的通风消毒及疫情防控措施、登记接种资料及信息管理、接种操作的感染防控、留观及不良反应救治措施、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各新冠疫苗接种点在原有的运作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3-11岁年龄段儿童制定出相应方案,并配置好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欢迎广大儿童监护人及学校(幼儿园)配合接种部署方案,及时为孩子们的健康安全加固一道疫苗的防线。


  【谁执法谁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法为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疫苗管理法》规定,接种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