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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公共场所,缔造健康生活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1日

每年的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

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为

“烟草威胁环境”

烟草烟雾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严重因素之一

也是影响环境的危害因素

公共场所内吸烟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2011年重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公共场所控烟纳入法规管理,自细则实施以来,中山市借助对法规的宣贯,加大了对公共场所控烟的卫生监督,努力共建共享健康环境。

【公共场所吸烟者明显减少】

  在客运站场的候车区、商场的收银台、酒店的大堂……随处可见醒目的禁烟标识。


  “我们车站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禁烟劝导员,只要发现有人抽烟,就会上前劝阻。”车站的工作人员告诉正在现场检查的卫生监督员。

  今年5月,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1356间公共场所开展控烟检查及督导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绝大部分室内公共场所能按照要求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在场所内放置烟灰缸、积极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正成为人们的共识,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也让消费者更加安心消费。


【以宣传培训为桥梁,强化控烟措施】

  中山市卫生监督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

  一是高频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把公共场所控烟纳入培训重要内容;

  二是结合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创建等开展现场宣教,督促经营单位履行控烟职责;

  三是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级工作,将控烟内容纳入其中,使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成为常态监管内容;

  四是制作控烟宣传栏、禁烟标识、宣传资料,近年来累计面向全市公共场所派发禁烟宣传物品近万份,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印制派发。


  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定时对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控烟检查,建立控烟工作长效机制,将控烟宣传做实做细,为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绿色健康的消费环境。


【普法速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