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深化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印发《“头盔风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963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23份,引导销售单位对171台电动摩托车下架退货处理。
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清查管理。对发现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及时立案查处并进行执法抽检,从快从严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销售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联合工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主动排查生产企业,全面禁止违标电动自行车生产,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引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停止售卖电动摩托车,对出售电动摩托车情况进行登记,落实销售告知程序。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奋战一个月 全力保安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两个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示范带头,落实头盔佩戴。重点加强外卖企业管理,组织召开外卖企业约谈会议,督促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员工骑乘摩电佩戴头盔等内部管理机制,确保配送人员骑乘摩电头盔佩戴率达100%。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头盔风暴”文明倡议活动,严禁不戴头盔骑乘摩电人员进出。
强化宣传引导,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带盔销售”工作意义和便利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带牌销售、带盔销售”电动自行车。及时处置有关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及有关消费纠纷。引导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签订承诺书。
(质量发展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