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网上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促销、虚假宣传、网络订餐等网络交易突出问题,更好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办实事,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坚持业务导向,结合全局重点工作,对关系民生重点商品领域、重点时段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通过排查网络违法线索,主动打击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以网管网”。
一、结合平台经济监管,突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亮标亮照亮证的监测
利用信息技术采集我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其他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主体信息,完善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同时,重点对我市网络交易平台及其平台内网店、自建网站进行亮标亮照亮证等合规性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并处置。
二、结合群众关心的网络订餐问题,突出对外卖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的监测
重点开展未按规定亮照亮证、证照信息不符、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以及销售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的发现与处置。
三、结合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对网售不合格产品的监测
结合“中山制造高质量在行动”工作、电器产品检查工作和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不合格产品名单为搜索标的,重点监测近年来经抽检不合格的电线电缆、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是否在网上销售,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并处置。
四、结合“云剑行动”,突出对网络违法销售“两品一械”的监测
结合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云剑行动”、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新平台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测伪劣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海淘神药”“民间偏方”、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无证产品、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等,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并处置。
五、结合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突出对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广告的监测
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直播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发布的广告用语进行搜索,重点开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广告的发现与处置。
六、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突出对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监测
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APP等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商品进行搜索,采集商品信息中的专利号、专利名称等有关专利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发现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线索并处置。
七、结合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节点,突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促销行为的监测
自10月15日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交易信息监测,重点开展促销广告、促销价格、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违规格式合同条款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的发现与处置。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以服务民生、群众关注为导向,开展6次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处置违法线索845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下一步,将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技术应用与监管业务的融合,精准发力,持续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严厉查处网络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