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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针对用水用电等成本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月初,我市出台了《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其中针对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明确细化提出了6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等。6月15日,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目前,这6项措施正在顺利实施的过程中,市场主体可从中实实在在获益。

  ■督促落实“欠费不停供”,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

  6项措施之一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落实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等。“欠费不停供”政策可为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当前资金周转困难,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并与其他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现金流不足、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市场需求持续不振等实际困难,既是输血造血,更解“燃眉之急”。

  市发展改革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南区街道某大酒楼,如按6个月水费、管道天然气费用缓缴期测算,可缓缴金额约74.2万元;石岐街道一家约20平方米的糖水店,如按6个月水费、电费缓缴期测算,可缓缴金额约3万元。

  近年来,我市还根据上级要求,对供水供电供气各环节的收费、接入工程费用及其他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节省保证金超166亿元,“信易保”成效居全省首位

  自2020年起,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试点应用电子保函,创新推出“信易保”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并促进电子保函在建设工程领域进一步推广,有效为广大中小微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减轻负担。

  截至2022年6月10日,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已开具64611笔保函,涉及缴纳保费0.43亿元,可担保的投标保证金总额167.18亿元,为投标企业节省保证金费用共计166.74亿元(全省累计为企业减免保证金180亿元),成效居全省首位,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缓解投标企业融资压力。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投标企业中,共有4404家进行了63316次红黑名单核查,共为红名单企业节省保证金33.68亿元,减免保单费用128.64万元,该创新案例获得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