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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缺陷产品!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

  缺陷消费品召回,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缺陷消费品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履行召回主体责任,确保消除产品缺陷,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力度,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有关缺陷产品召回的工作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小榄镇、横栏镇等市场监管分局,依托广东质检院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专家,对7家企业开展缺陷产品召回调查工作。

  调查人员由企业相关负责人陪同查看生产现场、库房等情况,向企业宣讲《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调查须知、违规处罚等规定,解释涉及产品情况,强调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费品的安全负责。生产者是召回主体,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代理经销等销售者、租赁者、维修者等经营者须协助召回,未按照法规要求召回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企业对涉及产品情况确认相关信息,后续根据指引完成备案表格材料,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

  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事关产品质量、事关消费者华切身利益。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履职尽责,督促企业按程序规范实施召回,消除产品缺陷降低安全风险,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