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近期对辖区内88家生产企业的产品组织开展缺陷调查及召回工作。
本次行动将依据《消费品召回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对缺陷产品进行调查和召回。通过指导涉事企业对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日常风险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督促涉事企业按时、按要求提交调查分析结果报告。如企业确认产品存在缺陷的,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后续对企业召回实施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缺陷产品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不仅是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缺陷产品召回的监管是全面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的现实之需,缺陷产品召回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消除和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企业合法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