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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认证质量!市市场监管局约谈5家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为进一步规范中山市照明电器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促进认证机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保障认证质量,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召开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约谈会,5家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负责人参加约谈。

  约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我市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见证检查等认证专项检查情况,分析我市照明电器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状况,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下一步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的措施。

  约谈会强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把发证质量关。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认证认可条例》等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法规开展认证活动,主动发现和分析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对于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坚决不予发证。二是扎实做好证后监管。要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认证要求,增强监督实效性,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对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存在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要加强监督频次,开展飞行检查。三是加强人员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要督促认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提高认证人员业务水平能力,确保认证有效性。

  各认证机构代表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规定开展认证工作,严格把关初次发证、加强证后跟踪监督,自觉履行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共同营造和维护规范、良好的认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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