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领导之窗 > 领导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中山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让垃圾分类成全社会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

 

  9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在西区和横栏镇实地检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我市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与执法检查组进行了交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唐颖、林凯陪同检查,副市长高瑞生出席座谈会。

  在西区御水湾小区,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社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情况,与部分居民、物业管理、社区工作人员访谈。得悉该小区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建设“互联网+垃圾分类”智能系统,以线上线下多方位推广、环保金奖励等方式,鼓励业主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罗娟对此表示肯定。在横栏镇资源化处理中心,两台大型的可堆肥垃圾处理设备正安静地运转,它们便是吃进垃圾、变废为宝的“得力干将”。据悉,这两台设备每天处理可腐烂垃圾10吨,产出1吨营养土,在设施建设上提高了垃圾分类收集后的餐厨垃圾处置能力。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中山的情况汇报后,罗娟认为,中山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扎实,在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推进垃圾收运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方面仍有不足,法规宣传的广度和落实力度还需要加强。她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使之与创文工作、城市治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加强人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条例实施中存在问题,推动各方面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三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加大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认识,养成分类习惯,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践行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