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0日下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高瑞生在中山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等,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早在2006年,我市就先行一步,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不只有这一项内容,接下来市农业局将按照会议相关要求“查漏补缺”,尽快完善相关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