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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长制工作首迎“省考”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8日

开局良好已显成效,获省督查组肯定

 
  11月14-15日,广东省河长办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督查,这是我市河长制迎来的“首考”。记者昨日从市河长办获悉,省督察组通过明查暗访,走基层、看现场、访群众等形式,给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出“良方”。副市长高瑞生参加了汇报会。
  11月14日,省督察组一行抽查了中山市、镇(街)河长制工作方案、机构设立、河长名单及电话、河湖名录、“一河一策”方案、配套制度、河长巡河、问题整改等材料,还检查了解办公场所设置、建章立制等情况,查阅河长制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15日上午,省督查组又分赴港口、三角两镇,实地查看了解鸡鸦水道、木河迳、大破涌、新涌等河涌河长公示牌设立、治理和管护等情况,并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向他们了解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对河道管理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省督查组还现场拨打所在地河段河长电话,围绕河长制工作的推行,向每位河长提出“四问”:问职责、问措施、问存在问题、问意见及建议。
  15日下午的汇报座谈交流会上,省督查组对我市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制度、措施、方案等资料齐全;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现场走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堤固,感观很好;市、镇(区)领导都有巡河。同时提出建议意见,要求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需抓紧公示牌设立、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等。
  高瑞生表示,中山对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将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和督导组意见,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把这件得民心、惠民生的好事做好,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