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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东主持召开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7日

强调要遵照顶层设计,严格对标对表

以机构改革激发发展新活力

 

  16日,市委书记陈旭东主持召开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基础上,再次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听取我市机构改革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完成我市机构改革任务。市领导陈文锋、陈小娟、杨文龙、吴竹科、李长春参加会议。

  陈旭东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机构改革已进入全面启动和实质性的落实推进阶段,必须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深刻理解这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十个必须”重要要求,牢牢把握推进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服务改革作为抓重大任务落实的试金石磨刀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陈旭东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严格遵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政治决定的顶层设计,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协同、运行机制高效,做到上下贯通、优化协同、行动一致、执行有力,最大限度释放体制机制优势。要立足我市市管镇的特殊体制,用好“四轮驱动”工作方法,坚持分类施策,处理好“均码”和“特码”关系。涉及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要不折不扣和中央及省部门一一对应;对中山市管镇体制下,比较特殊的机构设置,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把我市扁平化体制优势放得更大,劣势缩得更小,努力使优势更优、特色更特。

  陈旭东强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对机构改革的明确规定,认真履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漏纠偏。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担当,遇事及时协调请示,绝不允许出现监管“真空地带”,绝不允许“挂空挡滑行”,绝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坚决杜绝逾规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陈旭东强调,要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对改革涉及的人事调整、资产清查划转等,要通盘作出周到妥善的考虑和安排,提前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要坚持底线思维,周密安排,正确处理社会舆论,确保工作平稳运行。要引导广大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发挥耦合效应,形成统筹力量,实现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并进。

  会议听取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初步思路,研究讨论了相关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