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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审议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等草案

 

  12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颖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煜荣、甘建仁、林凯及秘书长黄超出席会议。副市长胡建普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有关报告和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议案、初审报告、决议决定草案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等。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重大建设项目调整的决议(草案)》;表决《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推进公办中小学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议案结案的决议(草案)》。会议还任命汤毅清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近年,我市城区和部分镇区不同程度存在乱摆卖、乱丢吐、乱张贴、乱涂画、乱开挖、乱堆放以及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但国家相关条例的规定较为宽泛,对罚款的幅度没有具体规定;原广东省相关管理规定于去年废止,目前中山市尚未制定相关管理法律规范,特别是执法方面缺乏具体明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解决了处罚依据问题、对上位法中规定不明确、表述笼统、实践中不好把握的地方予以明确和细化;对日常管理和执法中较突出的一些情况作出相应规范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如对共享单车所有权人不及时修理、更换、回收破损、残缺,使用人随意停放共享单车影响市容或者交通安全等问题责令改正或以相应处罚等。

  近年来我市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托管服务需求增长迅速。同时,部分镇区幼儿园学位不足。而我市之前采取批复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对校外托管中心、托儿所进行管控,存在实质上的准入问题,原有的关于校外托管中心、托儿所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无法作为审批和监管依据,造成市场供给不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开办托管服务机构也无有效途径可循。此外,目前国家和省尚未对未成人托管服务立法,我市虽然有制定相关的规定办法,但刚性规范作用不足。

  《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管理(草案)》拟规定未成年人托管服务行政许可,许可的条件主要为场地设置、建筑面积、人员配比、建筑安全等标准;拟定营利性托管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托管服务机构的设立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