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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有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中府干〔2023〕4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1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2023年7月28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李有林任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陈永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