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现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正式资格复审前,将开展线上预审,请考生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
(二)资格审核地点:
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岗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1号)一楼108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岗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1号)三楼313室。
(三)资格审核须准备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与报名相片一致);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
5.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复印件;
6.“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7.如有其他材料,请按《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准备。
请保证材料真实性,如有虚假材料,须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准时开考。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8:00前(8:00准时关闭候考室),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报到时间前到达候考室,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报到地点: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20号)求是楼101室。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将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应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考生可在面试后前往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zwgk/gzdt/tzgg/)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体检情况。入围体检人员由招考单位于面试后电话联系具体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做好准备。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请考生留意面试当天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考点地图见附件3),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1.现场资格审核承诺书
2.面试考生须知
3.考场平面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760-88317811、0760-88328086,联系人:王先生、葛先生)
附件1
现场资格审核承诺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参加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现就资格审核相关内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保证向贵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核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二、若本人报考岗位的考生类别是应届毕业生,我保证我个人情况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关于招聘对象的条件,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2024届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如我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捺印):
公民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即上午8:0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考务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考务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考务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考务人员同意,并由考务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总负责人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复查。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将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入围体检名单等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
附件3
考场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