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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科技经费投入公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2023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一、全市R&D经费投入情况

  2023年,全市共投入R&D经费127.17亿元,比上年增加26.51亿元,同比增长26.3%;R&D经费投入强度(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3.30%,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

  分活动类型看,全市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为1.78亿元,同比增长342.0%;应用研究经费2.62亿元,同比增长74.3%;试验发展经费122.77亿元,增长24.3%。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4%、2.1%和96.5%。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116.43亿元,增长22.7%;科研机构经费支出9.76亿元,增长98.8%;高等院校经费支出0.67亿元,增长9.8%;其他事业单位经费支出0.29亿元,增长34.5%。

  二、镇街R&D经费投入情况

  分镇街看,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投入超10亿元的镇街有火炬统筹区、南头镇、小榄镇,分别为37.85亿元、13.30亿元、11.46亿元。超5亿元的镇街有翠亨统筹区、黄圃镇、东凤镇、三角镇,分别为7.22亿元、5.85亿元、5.82亿元、5.77亿元。规上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与镇街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镇街有5个,分别为南头镇、火炬统筹区、三角镇、黄圃镇、阜沙镇(详见附表1)。

  三、企业R&D经费投入情况

  2023年,有开展R&D活动的各类规上企业有1036家,比上年减少166家,减少13.8%。各类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114.21亿元,增长22.8%。

  从行业类型来看,R&D经费投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109.34亿元,占全市规上企业R&D比重为95.7%,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品业”的R&D经费支出超过10亿元,分别为33.06亿元、24.58亿元、10.36亿元,这三大行业的R&D经费支出合计占全市规上企业R&D比重为59.5%(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3年各镇街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情况

镇街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
(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石岐0.580.23
东区2.320.7
火炬统筹区37.857.12
翠亨统筹区7.222.95
西区2.111.34
南区2.672.16
五桂山0.853.24
黄圃5.854.26
东凤5.823.26
古镇0.980.65
沙溪0.420.42
坦洲4.782.64
港口2.322.33
三角5.775.09
横栏2.371.99
南头13.37.52
阜沙2.473.85
三乡2.51.31
板芙1.622.53
大涌0.070.13
神湾0.872.93
小榄11.462.19


  附表2  2023年中山市规上工业企业各行业R&D经费情况


行业R&D经费R&D经费占主营业务
(亿元)收入之比(%)
  制造业109.341.76
    农副食品加工业0.050.08
    食品制造业1.211.6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0.230.5
    烟草制品业0.161.28
    纺织业0.270.29
    纺织服装、服饰业0.770.4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0.210.4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0.231.27
    家具制造业2.681.78
    造纸和纸制品业1.060.9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0.480.9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831.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0.11.7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361.22
    医药制造业10.367.77
    化学纤维制造业0.010.4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871.3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650.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60.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120.18
    金属制品业4.541.19
    通用设备制造业7.051.81
    专用设备制造业3.762.42
    汽车制造业1.10.7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0.452.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3.061.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4.582.87
    仪器仪表制造业3.714.42
    其他制造业2.12.2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0.112.9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0.5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0.690.5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0.010.0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421.56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年初初步核算数据。

  根据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2022年中山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