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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3〕14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送〈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6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下称《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村企合作改造模式,由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公开选取改造主体,对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翠亨新区工业用地调整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中府函〔2022〕281号)协议出让的2.6283公顷(26283.57平方米,折合约39.42亩)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有关规定,以及我市有关土地供应、规划管控、产业准入、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你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建设。   

  四、翠亨新区管委会要在本批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供地,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逾期未申请办理供地、未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项目动工时间以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超过有效期2年未动工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