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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中片区(13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3〕20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石岐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启动〈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中片区(13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岐请〔2023〕2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街道申请启动《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中片区(13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符合法定程序,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原则同意启动《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中片区(13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以下简称《控规》),报批成果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上述《控规》编制过程中,要充分核实用地功能调整地块的权属情况和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做好与已出让建设用地合同约定规划条件的衔接,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系统等规划,落实经市政府批准的南中城际世纪路站TOD规划方案的有关管控要求。

  三、市自然资源局应会同你街道应尽快组织编制上述《控规》一般修改方案,认真贯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在《控规》一般修改过程中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保上述调整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的衔接一致,在下阶段做好过渡期内本次控规调整与现有空间规划的一致性处理,确保规划各项内容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的要求。

  四、上述《控规》一般修改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含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