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山市三大垃圾处理基地选址研究及概念设计方案〉成果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4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三大垃圾处理基地选址研究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程序和成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20-2035年)》等相关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三大垃圾处理基地选址研究及概念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垃圾处理基地方案》)。
二、《垃圾处理基地方案》为中山三大组团垃圾处理基地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文件。在三大组团垃圾处理基地扩容建设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功能布局、开发强度控制、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建设计划等相关要求均应结合《垃圾处理基地方案》综合考虑。
三、你局要加强对《垃圾处理基地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将《垃圾处理基地方案》的规划目标及设计理念在相关片区控规及专项规划编制中进行深化研究和落实。
四、你局应在《垃圾处理基地方案》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