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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深南电(中山)电力公司“工改工”政府整备改造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3〕34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送《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深南电(中山)电力公司“工改工”政府整备改造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14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深南电(中山)电力公司“工改工”政府整备改造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下称《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政府整备改造模式,由翠亨新区管委会收储土地后,依据《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批复文号中府函〔2021〕300号)和《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香海路细化维护成果》(中府函〔2022〕129号),采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确定的改造主体,对位于南朗街道横门工业区的18.9167公顷(189166.55平方米,折合约283.75亩)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有关规定,以及我市有关土地供应、规划管控、产业准入、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你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建设。   

  四、翠亨新区管委会要在本批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供地,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确定期限按期动工、按期竣工,逾期未申请办理供地、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及未按期实施建设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项目动工时间以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超过有效期未动工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