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启动〈中山市民众街道新建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修编的请示》(中开管〔2024〕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同意你区启动《中山市民众街道新建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报批成果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上述《村庄规划》调整过程中,应做好现状权属及存量建设用地基础调查,严格遵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强制性内容,充分征求权属单位(含市土储中心、城建集团)意见。
三、你区应尽快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方案,加强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衔接,落实“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确保规划各项内容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要求。
四、上述《村规》方案要按法定程序对修改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材料。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