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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赤岗路片区工改项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单元规划)成果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4〕281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小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赤岗路片区工改项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单元规划)的请示》(榄府请〔2024〕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赤岗路片区工改项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单元规划)》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赤岗路片区工改项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单元规划)》(下称《单元规划》),成果覆盖原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单元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单元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单元规划》的严格实施,并在《单元规划》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