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实施〈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C2302单元)06街区01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请示》(中坦府〔2025〕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C2302单元)06街区01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C2302单元)06街区01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该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C2302单元)06街区01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2025)》。该报告所提规划条件作为坦洲镇群联村(C2302单元)06街区01地块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规划条件的严格实施。你镇应在上述规划条件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三、你镇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将已批规划条件落实至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之中。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