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职业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等重要部署,就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人人有技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城市

1.建设人人有技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城市。

职业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市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2025年,基本实现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办学理念、体系结构、体制机制、设施设备、专业与课程、手段与方法、师资队伍等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各行各业、面向人人、面向职业生涯,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覆盖,建设人人有技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城市;职业教育得到充分发展,既能满足学历教育需求,又能满足职业培训需要,逐步形成具有中山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2.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迎接中职和高职阶段入学高峰期。到2025年,中职、高职院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比2018年增长约50%

做优中等职业教育。以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的规模、结构和质量为导向,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专业布局,做优中等职业教育,努力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至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6万人左右。

做强高等职业教育。按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标准,做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根据高校设置规定,将中山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系列(保持现有中技教育办学规模)。建设1-2所现代化的民办公助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共同建设中高职五年贯通培养教学区。至2025年,高职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左右。

发展应用型本科。通过“省市共建”、“强特色”等措施,将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建成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支持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办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德工程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

3.构建完善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

鼓励中山开放大学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探索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业绩成果学分转换互认,促进开放大学和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

积极发展和规范职业培训。实施全民职业培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行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面向职业生涯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人人有技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城市。

4.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加强中德合作(中山)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职业教育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将其打造为企业化运作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共建实训中心。成立中山市现代职业教育服务中心,赋予其职业教育研究、培训、评价、决策咨询等职能,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和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服务。

5.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扶贫工作部署,以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帮扶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人才培养、师资培训、优质资源共享、就业服务为主要内容,构建以项目为抓手的帮扶模式,建立与精准扶贫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帮扶机制。

6.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立足中山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战略定位,探索建设与中山主导产业相适应的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积极参与大湾区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主动参与大湾区教师资质互认、学生学分互认和就业创业一体化合作。探索职业院校境外合作办学,共建海外院校、特色专业、培训机构,为中山产业参与国际布局培养各类技能人才。

三、推进职业院校现代化

7.推进办学基本条件现代化。

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现代化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基础。不断增加投入,尽快改善薄弱职业院校和专业的办学基本条件,着力加强学生宿舍、饭堂、实习实训和教育信息化等设施建设,到2025年,生均校园面积、实训场室面积、生均教学和行政用房面积、生师比、技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仪器设备值等指标,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广东省示范学校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达到国家示范学校的要求。

8.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家办学,加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建设。职业院校设置企业兼职副校长。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配足配齐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教师任教课程应与所学专业对口,非本专业毕业的教师需有一定时限的本专业实践经验或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加快引进和培养学科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中职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带头人须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和开放大学的学科和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引进、职称评聘办法。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在编教师和外聘教师待遇,不断加强职业院校引进优秀人才力度。

9.推进办学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

研究制定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制定实施职业院校学科和专业带头人、实习实训企业、大师工作室等遴选标准。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新的职业教育数字化解决方案,实施中职学校实训场室电脑录播系统普及工程,提供可个性化学习条件,提升学生数字化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参与数字化学习网络的构建。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和办学标准,开展国际合作,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与国际化能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出人才、出效益。

10.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加快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职业教育供给质量和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指导职业院校建立专业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大力发展产业急需和社会紧缺专业,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攻坚行动

11.培养德技并修的技术技能人才。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信念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技能过硬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各行各业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产业生力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产业文化、企业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养,提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精神和工作胜任力。加强生活技能培养,提高心理社会行为能力,让学习者能有效参与社会生活、积极应对挑战,适应快速变化的现实世界。

12.建设适应国家战略和中山发展的专业体系。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及我市产业布局,推进职业院校错位发展,实施主干专业和专业群建设工程,使主干专业和专业群在校生占全校60%以上。根据《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对紧缺专业发展实施补贴。建立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

13.深化以学习者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教学改革。

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行中职学校“双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制度。高职院校试行“双证书”制度,到202560%以上毕业生获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通过对学生、用人单位、社区和员工的满意度调查,以及对学生的入学、教学反馈、退学和毕业生的情况调查,不断完善教学诊断与改进系统,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五、建立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

14.深化“放管服”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办学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精神,确保“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到实处。深化中等职业教育领域改革。赋予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编制、岗位管理、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更大办学自主权。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释放职业院校办学的活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效能。

15.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命运共同体,实施政府购买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服务,明确项目清单、价格、经费预算和支付流程。实施职业教育实习实训企业认定及奖补制度,经评审认定的实习实训企业,给予适当补偿。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推行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推广学徒制工作规范。支持校企共建现代化实验室。鼓励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办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6.建立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调整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设立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扶持职业教育重点项目,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保障。

17.鼓励镇区政府投入职业教育发展。

镇区政府投入职业教育的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产权属于镇区所有。鼓励镇区政府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投入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场室、设备设施建设,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特色学院、特色专业。

18.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激发职业教育活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缓解中职和高职阶段入学高峰。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依法享受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六、加强职业教育决策的执行力度

19.加强领导与部门协调。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职业教育工作,制定落实本意见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职业教育相关工作。

20.优化激励监督机制。

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意见实施过程的督导工作,优化职业教育激励和监督机制,于2020年开始,每3年对各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115


 

政策解读:图解政策丨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中山市政府提了这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