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电瓶等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指导,严禁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11月9日,我局联合相关镇街工信部门对市内电动车及其车用电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小榄镇顺源电动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中顺意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强力电子厂,南头镇顺骑电动车有限公司和南区街道台优电动车有限公司,重点核对企业相关产品生产资质证照,核查电动自行车外观、尺寸、质量是否符合3C认证要求,对电池等产品安全检测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对。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5家,年产量2万辆左右,以装配为主,零部件大多来自外部采购。其中,主营内销企业4家,另有1家企业专营出口。据企业反映,近年来,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上国家政策、行业标准调整等因素影响,企业发展面临不少挑战。下一步,我局将依托现有产业政策,鼓励电动自行车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装备工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