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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市场监管分局开展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近日,坦洲市场监管分局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行动累计检查经营主体2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场责令限期改正。 

  查食品药品,守安全“民生线”。结合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查看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出现临期过期食品、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措施。促使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

  查特种设备,保生产“安全线”。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商超、酒店、医院、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除了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检验、应急救援演练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外,并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纳入重点检查项目,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派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传单,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 

  查工业产品,守质量“标准线”。以市场和餐饮店集中区周边燃气用品销售门店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销售单位是否存在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的调压器、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家用燃气具、假冒伪劣或存在其他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燃气用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向销售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严格履行销售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牢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下一步,坦洲市场监管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全力保障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正常运行,为人民群众安全、安心过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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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一:某百货商场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电梯案

  案件概况:2023年4月,坦洲市场监管分局对某百货商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商场使用1台逾期未检电梯的情况,即对该商场下达了监察指令书,立案处理。

  处罚情况: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