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等11项就业扶持补贴,新增“粤菜师傅创业店资助”等3项创业扶持补贴,新修订后的《中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共整合了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和其他经费补贴项目55项,明确了各部门关于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职责,规范了资金预算编制和入库的流程,细化了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将于2022年8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将以“扩大和促进就业,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为目标。
■大湾区青年就业最高可获18个月补助
就业扶持资金板块共设置29项补贴。其中,新增“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助”“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11项补贴。
结合本市实际,修订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驻外劳务工作站补贴”“购买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等11项补贴。
随着越来越多香港青年到中山创业就业,《办法》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在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本市就业的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18个月。
新增的“吸纳就业补助”,则激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就业,鼓励企业为家政人员提供员工制就业。其中,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退役一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新修订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由原来最长不超1年,修订为最长不超过两年。
■“粤菜师傅”自主创业开店补助15万元
创业扶持资金板块共设置15项补贴。新增“粤菜师傅创业店资助”“留学人员创业项目资助”“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开发服务补助”3项补贴。
结合本市实际,修订了“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服务补贴”“就业创业平台补助”等12项补贴。
其中,“粤菜师傅”创业店资助,将扶持“粤菜师傅”自主创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通过的,给予每家创业店15万元的自主创业补助。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经批准入驻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后,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启动经费扶持。
此外,还新增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开发服务补助。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培训机构等开发的与创业行业、项目相结合的创业培训实训课程体系(包括培训内容、过程管理、师资管理、考核评价等一整套的技术标准),可按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标准补助。
■市级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10万元
职业培训资金板块共设置11项补贴。其中,增加“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大师工作室补助”3项补贴;新增设立“技能评价标准体系开发补贴”“培训课程标准开发补贴”“考评员督导员考证补贴”3项补贴。
修订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职业技能大赛补助”5项补贴。
大师工作室补助方面,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院校等申报大师工作室。对成功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补助;对成功申报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且投入建设经费不少于30万元的承办单位,分两年给予总额40万元的经费资助;民营企业设立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享受按现资助额度上浮10%的资助标准。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大师工作室的,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比例的配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