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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最高奖励1500万元!中山鼓励数字化智能化标杆平台建设

信息来源:中山网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0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近日,《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出台,我市将力争到2025年,引进培育3家及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或数字赋能标杆平台,培育发展1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推动30家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建设,打造40家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推动3个以上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累计推动3500家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广大中小微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组织300人次重点企业CIO技术培训。培育一批提供全流程服务的工业软件企业、数字化供应商。《实施细则》是《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配套措施之一,包括6章节,共18条内容。明确了平台奖励对象、支持方向和标准、申报要求、平台认定程序和要求、申报程序和要求。奖励对象包括平台公司、标杆平台公司2类。提出6个支持方向共19个专题的标准、申报要求。

  首先,聚焦平台建设。提出集中资源支持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赋能平台在中山落地,建设标杆平台。对平台注册资金、场地租金、展示中心、示范产线、建设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数字化人才培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等进行全方位支持。在支持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方面,每年奖励不多于5家标杆平台,每家标杆平台公司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平台公司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其次,聚焦平台赋能制造业企业。将以平台赋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应用示范,以示范应用促进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在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方面,按照奖励对象完成的绩效给予奖励,每家平台公司每年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奖励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标杆平台公司每年奖励额度提升至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在施细则有效期内奖励期限最长3年。

  再次,汇聚产业生态。将通过平台赋能,促进企业与产业服务生态的供需对接,支持平台汇集工业APP、引进和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智能装备、机器人等产业生态企业落户,夯实工业软件、智能硬件及装备、平台、网络、安全等基础支撑,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数字产业。在支持平台汇聚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建设供给资源池方面,每年每个奖励对象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对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支持平台赋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也有相应的奖励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