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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1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2月1日公布。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持续加强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加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持续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计划》明确了2021年政府规章审议项目为: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为: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中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适时修改的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以及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修改相关政府规章。

  三、规章审议项目说明

  (一)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1、我市已启动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并已完成立法调研,立法条件成熟。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餐厨垃圾管理规范还需细化。3、我市尚未制定专门的餐厨垃圾管理制度,餐厨垃圾管理缺乏刚性制度规范。4、与我市《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即将出台的《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立法统筹衔接,共同为中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立法保障。

  (二)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1、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大稳企安商力度,不遗余力关爱企业、服务企业、扶持企业,全力营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力争实现营商环境“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目标。2、我市大量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成果,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奠定了扎实理论基础。3、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提供法治保障,有必要开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立法。

  (三)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1、《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我市已出台的有关文件,为我市开展河道管理立法提供制度框架。2、近年来,我市通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河道管理保护力度,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不断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长制湖长制等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资料,为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并已完成立法调研。3、现行中山河道管理规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关键时期,保障改革落地见效亟需制定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

  四、立法调研项目说明

  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的选定体现了我市行政立法工作的长远考虑,是根据国内外发展形势和我市实际要求,未来几年我市发展方向、发展需要进行统筹,将有必要、有需要进行立法的事项确定为立法调研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研情况优先考虑下一年度地方立法审议项目,以增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如立法调研项目“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的选定,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立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满足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需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运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化效应,健全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又如立法调研项目“中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选定,是顺应我市发展实际的需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与《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立法制度衔接,形成对中山固体废物管理全方位的立法规范。

  五、适时修改项目

  主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等工作要求,以及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修改相关政府规章。